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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对几个概念的批判性考察:正常、非正常和疾病;正常的与实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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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特雷和罗宾的《医学辞典》(Dictionnaire de médecine)对正常的定义是这样的:正常(normalis,源自norma,尺子):与规则相符合,常规的。在医学辞典中,这一词条的简介,因为我们已有的观察,并不会让我们感到惊讶。拉朗德(Lalande)的《哲学的批判性和技术性词汇》(Vocabulaire technique et critique de la philosophie)则更明确些:正常,从词源学上说,因为有正常设计的尺规,既不会偏左,也不会偏右,因而,一切都处在最恰当的位置。由此引申出了两方面的意义:正常,即事物就是本该如此那样;正常,按这个词最通常的意义来说,就是某一个确定的种类,在绝大多数的场合里都出现的样子,或者,平均的东西(la moyenne),或者某种可测量的特征的模板(le module)。在对这些含义的讨论中,人们指出了这个术语的意义有多么含混模糊,它既指某种事实,又指“人们通过个人讲述,通过对自己所负责的事情进行价值判断,而赋予这一事实的价值”。我们必须强调,这种含混性被现实主义哲学传统深化了。这种传统认为,每一种普遍性都是本质的标志,每一种完善都是本质的实现,因此,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普遍性,事实上就带有被实现了的完善的价值,而一种普遍特征,就带有典范的价值。最终,我们应该强调在医学中的一种相似的含混。在其中,正常状态,不仅指器官的习惯性状态,还指其理想状态,因为重建这种习惯性的状态,是治疗的常规目标[67]。

    对我们来说,似乎后面这一说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拓展,而且,在所引的词条中,在涉及正常这个术语的意义的含混性时,尤其没能得到充分的展开。在这种含混性中,人们只是高兴地指出了它的存在,而不是看到了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实,在医学中,人体的正常状态就是人们想要重建的状态。然而,是因为治疗把它当作一个需要实现的目标,它就被称为正常,还是因为利益相关方,即病人,认为它是正常,所以治疗就以它为目标?我们认为第二点是对的。我们认为,医学是作为生命之术而存在的,因为活着的人认定自己是病态的,由此根据生命的动态极性(polarité dynamique),需要避免或者改正某些可怕的、以负面价值的形式存在的状态或者行为。我们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活着的人,以一种比较清楚的方式,延长了生命特有的本能性努力,以便清除那些阻碍自己被作为标准的存在和发展的东西。《哲学词汇》似乎认定,这一价值,只有通过“一个会说话的”,很明显,也就是一个人,才能够被赋予某种生物现象。相反,我们认为,这一事实,对于一个以疾病的方式对损伤、感染、功能紊乱做出反应的活人来说,又反映出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生命对于使其成为可能的环境并不是无动于衷的,而且,生命被极性化了(polarité),并且是通过价值上无意识的位置被极化的;总之,事实上,生命是一种标准化的(normative)活动。标准化的,我们从哲学上来看,意味着每一个判断都以某一种标准来评估或者描述某种事实,但这种模式的判断,在本质上从属于建立标准的那种判断。标准化的,从这个词最充分的意义上来说,就是指建立标准的东西。而且,我们正打算在这个意义上,来谈论生物学的标准化(normativité)。我们认为,在陷入拟人化的趋势这个问题上,我们和其他人一样小心翼翼。我们并不把某项关于人的内容,归因于生命的标准,但我们确实要追问,对人类意识来说最根本的标准化,应该怎样被解释,如果它并没有以某种方式存在于生命的胚胎中的话。我们要追问自己,如果生命对威胁自身的无数危险的反抗,不再是一种永久而核心的重要需求,人类对治疗的需求,是怎样促成了某种对疾病的环境越来越有洞察力的医学的诞生。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治疗学首先是一种宗教的、魔幻的活动,然而,这并不会否认这一事实,即对治疗的需求是一种重要需求,甚至在低等的生物体中(就脊椎动物而言)也会根据享乐主义的价值而产生一些反应:自我治愈或者自我恢复的行为。

    生命的动态极性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标准化,解释了比沙充分了解其重要意义的一个认识论现象。生物病理学是存在的,但并没有物理的、化学的或者机械的病理学:“在生命现象中,有两种东西:健康状况、疾病状况,以及由二者引发的两种不同的科学:生理学,考虑的是第一种状态中的现象;病理学,考虑的是第二种状态中的现象。由此,生命力量有其自然形式的现象史,将我们引向了生命的力量被改变了的现象史。现在,在关于身体的学科中,只有第一种历史,永远没有第二种。生理学对生命体的运动的意义,就像天文学、力学、水力学、流体静力学等对无生命的物体的意义一样。然而,就与生命体对应的还有病理学这一状况来说,却根本不存在与无生命的物体相对应的同类科学。同样,治疗的观念,对身体科学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任何一种治疗的目的,都在于把某些属性恢复到其自然形态:既然身体属性从未失去这一形态,它们就不需要被恢复。在身体科学中,并不存在与生理学中的治疗学相对应的科学。”[13,I,20-21]从这段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出,自然形态必须被理解为正常形态。对比沙来说,自然并非决定论的结果,而是目的论的终结。我们很清楚地知道人们从机械主义或唯物主义生物学的角度对这样的文本所能够提出的所有指责。人们或许会说,很久以前,亚里士多德信任病理学的机械论,因为他承认两种不同的运动:自然运动,通过它,身体可以重新获得自己保持静止的合适位置,就像石头落地或者火苗升上天空一样;受迫运动,通过它,身体被推离了合适的位置,就像石头在空气中被抛掷一样。人们会说,伽利略和笛卡儿所带来的物理知识的进步,在于把所有的运动都看作是自然的,也就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同样,生物学知识的进步,在于把自然生命和病态生命的规律统一起来。孔德梦想的,和克劳德·贝尔纳引以为傲的,正是这种统一,正如以上所表明的那样。我们相信应该指出那时的保守性,在此之外,我们还要补充以上的说法。在惯性原理的基础上建立运动科学的过程中,现代力学事实上让自然运动和受迫运动之间的区分显得荒谬,因为惯性与运动的方向和变化显然无关。生命对于成就了自己的环境,却远不是这样无关紧要。生命是有极性的。最简单的具有营养、消化和排泄功能的生物机器都会表现出某种极性。当消化后的废物不再被生物体所排泄,充满并毒化了内部环境时,这事实上是遵从了(物理的、化学的等)规律,而完全不是遵从标准。这标准,就是机体自身的活动。这是我们在谈到生物的标准化时想要指出的简单事实。

    有些思想家对目的论怀有恐惧。这导致他们甚至会拒绝达尔文的环境选择和生存竞争观念,因为选择(很明显,属于人类和技术)和优胜的观念最终解释了自然选择的原理。他们指出,大多数生物,在它们能够表现出哪怕对自己有利的不平等之前,自己就已经被环境扼杀了,因为幼芽、坯胎或者幼小生命尤其容易死亡。但是正如乔治·特伊西尔(Georges Teissier)所观察到的,很多生物在有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出现之前就死亡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不平等的出现在生物学上并不重要[111]。这正是我们要求承认的事实。在生物学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重要的。最终,我们才可以讨论生物学标准。既有健康的、生物学的标准,也有病态的标准,后者与前者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我们提到自然选择理论,并非无心。我们想让人们注意到一个事实,即自然选择这个词所表达的意义,和自然治愈力(vis medicatrix naturae)这一古老的术语所表达的,具有相同的真实性。选择和医学都是人们有意地、多少有些理性地采取的生物技术。当我们提到自然选择或自然治疗活动时,如果设想前人类的(préhumaine)生命活动,正追求着各种目标,并使用与人类相匹敌的方式,我们就成了柏格森(Bergson)所说的追溯幻象的受害者。然而,认为自然选择将会使用血统、自愈、火罐等类似的东西是一回事,而认为人类的技术延长了生命冲动,并在其帮助下获取系统性的知识,使其承担了很多生命的高成本的实验和代价,又是另一回事。

    “自然选择”和“自然治愈活动”这两种表达有一个缺点,因为它们似乎把生命的技术置于人类技术的框架之下,然而,反过来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类技术,包括关于生命的技术,都存在于生命之中,也就是,在信息活动和物质同化中。并不是因为人类的技术是标准化的,人们才通过比较,对生命的技术做出了那样的判断。因为生命是信息和同化活动,它是一切技术活动的基础。总之,我们谈论自愈的时候,采用了一种回溯性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错误的方式,然而,即便我们假定我们无权谈论它,我们仍然可以认为,如果它的生命————就像其他任何生命一样————与其所遭遇的环境无关,如果生命不是一种对自身的生存环境的变化进行分化活动的形式,那么,没有任何生命体,能够发展出治疗技术来。居耶诺(Guyénot)非常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事实上,机体具有一系列仅仅属于自身的属性。因为有它们,它才抵制了许多的破坏力。没有这些防御性的反应,生命很快就消失了……生物个体同样能够马上发现,这种反应与它或它的同类从未接触过的物质相比更有用处。机体是一个无可比拟的化学家,它是最初的医生。环境的波动几乎总是引起对生存的威胁。如果没有某些重要的属性,生物是无法幸存的。每一种伤害都将会是致命的,如果组织不能够结痂,血液不能够凝结。”[52,186]

    总之,我们认为,非常有启发意义的是,考虑“正常”在医学中所假定的意义,以及这样一个事实,即拉朗德所指出的这个概念的含混性,由此被澄清了,这对有关正常的问题来说,具有广泛的重要意义。是生命本身,而不是医学判断,使生物学上的正常成了一个价值概念,而不是一个对现实的统计的概念。对医师来说,生命不是一个对象,而是一种极化的活动。其本能的防御努力和对负面价值的抵抗,由医学通过引入相关的、不可或缺的人类科学之光,而得到了扩展。

    * * *

    拉朗德的《哲学词汇》中,有一个对“异常”(anomalie)和“非正常”(anormal)这两个术语的重要评论。“异常”是一个名词,迄今没有对应的形容词;另一方面,“非正常”是一个形容词,而没有名词,因而,在用法上两者成了一对,“非正常”成了“异常”的形容词。确实,“anomal”这个词,伊西多·乔弗瓦·圣-伊莱尔在1836年的《组织异常史》(Histoire des anomalies de l'organisation)中就使用了,而且,也出现在了利特雷和罗宾的《医学辞典》中,而现在已经被弃置不用了。拉朗德的《词汇》表明,词源学性质上的这种含混,让“异常”和“非正常”这两个词靠得更近了。“异常”,源于希腊语词“anomalia”,意思是不平、险峻;“omalos”在希腊语中指平坦、平均、光滑,因而,“异常”,即词源学上的“an-omalos”,在谈论地势时,就有了不平坦、粗糙、不规则之意。[24]关于“异常”一词的词源,人们常常会犯这样一个错误,就是不追溯到“omalos”,而是追溯到“nomos”(意指是法律),因而,就有了“a-nomos”。这种词源学错误正好出现在利特雷和罗宾的《医学辞典》中。希腊语词“nomos”和拉丁语词“norma”具有非常相近的意义,法律和规则变得混淆了。因而,从严格的语义学意义上来看,“异常”指向事实,是一个描述性的词语,而“非正常”意味着对某种价值的参照,因而,是一个评估性的、标准性的术语;然而,良好的语法手段的变换,造成了“异常”和“非正常”意义的混淆。“非正常”变成了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而“异常”,成了一个标准性的概念。乔弗瓦·圣-伊莱尔让他之后的利特雷和罗宾重复了这一词源学错误。他试图保持“异常”一词的纯描述性和理论性意义。“异常”是一种生物学现象,应该得到治疗,因而,应该被自然科学解释,而不是进行价值评估:“‘异常’一词,和‘不规则’(irrégularité)一词略有不同,不应该从其词源学构成来推测其字面意义。那种不从属于某种法则的生物形式,是不存在的;而‘紊乱’(désordre)一词,其本来意义,是不能够用在任何自然的产物上的。‘异常’是最近才引入到解剖学语言中的一种表达。其使用并不频繁。另一方面,动物学家(此词从他们那里借来)则经常使用它;他们把它用在了很多动物身上。因为其不寻常的组织和特征,这些动物在整个系列中被孤立了,与同种属的其他动物只有很远的亲缘关系。”[43,I,96,37]然而,据乔弗瓦·圣-伊莱尔说,就这些动物而言,谈论本性的特殊,或者紊乱或不规则性,都是不对的。如果有例外,也是根据自然主义者的法则,而不是自然的法则,因为在自然中,所有的物种都是它们本来应该的样子,在同一性中呈现着变化,在变化中呈现着同一性[43,I,37]。在解剖学中,“异常”这一术语必须严格地保持其“非寻常”“非惯常”的意义,变成“anomalous”,用其组织的术语来说,就是让自己与整个生物组织中的绝大多数(在这个组织中,它不得不被比较着)隔离开来[同上]。

    在从形态学的角度定义了“异常”的普遍意义后,乔弗瓦·圣-伊莱尔直接把它与两个生物学现象联系了起来,特定类型(le type spécifique)与个体变异(la variation individuelle)。一方面,所有的生物种类,在器官的形式以及比例中,呈现出了大量可供考察的变异;另一方面,又存在着“构成某个种群的大多数的个体共有的”特征的混合。这种混合定义了这种具体类型。“特定类型的每一种变异,或者,换句话说,在与同种类、年龄和性别中的大多数个体比较时,由一个个体带来的每一种机体的特殊性,构成了所谓的异常。”[43,I,30]很明显,如此定义后,异常,一般来说,是一个纯经验主义的或者描述性的概念,一种统计学意义上的变异。

    随之立刻出现的问题是,异常和畸形这两个概念是否应该被认为是等同的。乔弗瓦·圣-伊莱尔支持进行区分:畸形属于异常的一种类型。异常由此被分为变异、结构缺陷、异位和畸形。变异很简单,就是对功能的运作不产生障碍,而且不带来残障的轻微异常,比如多余的肌肉、双肾动脉。结构缺陷是简单的异常,就解剖学关系来说比较轻微,然而,它使得某一项或者多项功能的运作不能实现,或者造成了残疾,比如有缺陷的肛门、尿道下裂、兔唇。异位是乔弗瓦·圣-伊莱尔创造的一个词,是复杂的异常,就解剖学关系来说表现得很严重,然而,它们并不阻碍任何功能,而且,从外部看并不明显;最值得注意的,然而很稀少的例子,据乔弗瓦·圣-伊莱尔说,是内脏异位。我们知道,尽管很稀少,处于右边的心脏并非传说。最后,畸形是非常复杂的异常,非常严重,让一项或多项功能的运作变得不可能或者困难,或者在一个受影响的个体内部,产生一种结构上的缺陷,在其种属的其他个体身上通常难以找到;比如,四肢不全或者独眼[43,I,33,39-49]。

    这种区分的好处在于,它使用了区分和等级这两种不同的原则:异常的状况,是根据其不断增加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来安排的。从简单到复杂的关系,是纯客观的。不用说,颈肋是比四肢不全和雌雄同体更简单的异常。从轻微到严重的关系,有一种不那么明显的逻辑特征。毫无疑问,异常的严重程度是一个解剖学事实;异常的严重程度的标准,在于就器官的生理学和解剖学关系来说的重要性[43,I,49]。对自然主义者来说,重要性是一个客观的观点,然而,它在本质上是一个主观的观点,因为它包含了对一个生物的生命的参照,这种参照被认为能够根据有利于这个生命或有碍于它的东西来修饰这个生命本身。这是如此地正确,以至乔弗瓦·圣-伊莱尔又在他先前的两种分类(复杂性、严重性)之上,补充了第三个原则(生理学的),也就是解剖学和功能运作(障碍)之间的关系,以及第四个明显属于心理学的,即引入了对功能运作的有害的或者有损害的影响的观念[43,I,38,39,41,49]。如果人们试图把最后一项原则仅仅归入一个次要的角色,我们的回答就是,就异位来说,相反,它强调了自身的精确意义和重要的生物学价值。乔弗瓦·圣-伊莱尔创造了这个术语,用来指内部组织的改变,也就是,内脏的关系的改变,而没有功能和外部面貌的改变。直到那时,这种病例都很少得到研究,并在解剖学语言中造成了一种空白。这并不让人惊奇,尽管我们很难想象,一种既不会对功能带来任何阻碍,也不会造成任何畸形的复杂的异常有多大可能。“一个受异位影响的个体,能够享受非常坚固的健康状态;他能够活很长时间;而且,通常是在他死后,异常才会被注意到,而他自己对此也一无所知。”[43,I,45,46]这足以说明,这种异常没有被注意到,因为在生命价值的范围内,它没有任何的表现。因此,就是科学家也会承认,异常不会被科学发现,除非它首先在意识中,以阻碍某种功能的运作、不舒服或危害的形式,而被意识到。然而,对障碍、不舒服和危害的感知,是一种可以被称为标准化的感知,因为它甚至涉及了无意识地参照某种功能,或者某种完成其运作的冲动。最后,为了能够用科学的语言来谈论异常,一个人必须对自己或他人而言,在甚至还未成形的生物语言中,显得非正常。由于异常,在人类的案例中,并没有被个体有意识地感觉到的功能反应,或者在其他的生物体中,没有被归于生命的动态极性(la polarité dynamique),异常要么被忽视(在内脏异位的案例中),或者造成了一种无关紧要的变异,在某一具体主题上的变异;这种非常规性,就像在相同的模子中铸造出来的物体上发现的可忽略的非常规性一样。它可以构成自然史特殊一章的对象,但不是病理学的对象。

    如果,相反,我们假定异常史和畸形学是生物科学中必要的一章,表现了这些科学————因为不存在化学异常和物理异常的特殊科学————的原创性,那是因为有一种新观点可以出现在生物学中,并在其中开创新的领域。这一观点就是关于生命的标准化的。甚至对变形虫来说,活着意味着偏好与排斥。一条消化道、一只性器官,构成了一个机体的表现的标准。精神分析的语言把那些自然的吸入和排出孔道称为一些“极”(pôles),实在是太对了。一种功能不会在几个方向上毫无差别地起作用。一种需求,总会把计划中的满足对象,定位于一种驱动和一种排斥之间。有一种生命的动态极性存在着。由于特定类型的形态学变异或功能变异,并没有阻碍或者颠覆这种极性,异常是一种可以忍受的事实;在相反的案例中,异常在感觉中具有负面的生命价值,而且,在外部的表现上也是如此。因为有一些异常被当作机体的疾病而让人感知到或者暴露出来,因而,在它们之中,首先有一些感情的,然后有一些理论的重要性。正因为异常变成了病态,它才激发了科学研究。科学家,从其客观立场出发,只想在异常中看到一种简单的统计学意义上的偏离,而没有认识到这种对标准的偏离激发了生物学家的科学兴趣。总之,并非所有的异常都是病态的,而只有病态的异常的存在,促进了有关异常的特定科学的发展。而因为它是科学,这种科学一般来说倾向于消除异常的定义中任何标准化的意义。人们在谈论异常时所想到的,并非那些作为简单变异的统计学上的偏离,而是有害的畸形或者无法与生命共存的东西,涉及的是作为某种生命标准类型而非统计学事实的生命形式或者行为。

    * * *

    一种异常,是一种个体变异的现象,阻止了两个个体完全取代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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