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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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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温;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氣。此治損之法也。

    〔1〕調 廣本作“益”,可參。

    脈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一呼四至,一吸四至;一呼五至,一吸五至;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呼吸再至。脈來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然: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爲適得病。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即胸滿短氣。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適欲甚。脈洪大者,苦煩滿;沉細者,腹中痛;滑者,傷熱;濇者,中霧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當困。沉細即夜加,浮大即晝加,不大〔1〕小雖困可治,其有大小者爲難治。一呼六至,一吸六至,爲十〔2〕死脈也。沉細夜死,浮大晝死。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人雖能行,猶當一作獨未。着床,所以然者,血氣皆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無魂〔3〕。無魂者,當死也,人雖能行,名曰行尸。

    〔1〕大 《難經·十四難》此下有“不”字,可參。

    〔2〕十 《難經·十四難》無,可參。

    〔3〕無魂 陽氣竭絶。魂,陽氣也。《説文·鬼部》:“陽氣也”。

    扁鵲曰:脈一出一入〔1〕曰平,再出一入少陰〔2〕,三出一入太陰,四出一入厥陰。再入一出少陽,三入一出陽明,四入一出太陽。脈出者爲陽,入者爲陰。

    故人一呼而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而脈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脈五動。一呼一吸爲一息,氣行六寸。人十息,脈五十動,氣行六尺。二十息,脈百動,爲一備之氣〔3〕,以應四時。

    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節。晝夜漏下水百刻。一備之氣,脈行丈二尺。一日一夜行於十二辰,氣行盡則周遍於身,與天道相合,故曰平。平者,無病也,一陰一陽是也。脈再動爲一至,再至而緊即奪氣。一刻百三十五息,十刻千三百五十息,百刻萬三千五百息。二刻爲一度,一度氣行一周身〔4〕,晝夜五十度。

    〔1〕一出一入 脈搏一次跳動的時間相當於一次歇止的時間,二者時間之比爲一比一。出,現也。此指脈動之觸指;入,隱没也。指脈動後之休歇。

    〔2〕再出一入少陰 脈搏兩次跳動的時間相當於一次歇止的時間,稱爲少陰脈。脈出者爲陽,入者爲陰,今休歇時間長一倍,陰氣初盛,故曰“少陰”。下文之“三出一入太陰”、“四出一入厥陰”、“再入一出少陽”、“三入一出陽明”、“四入一出太陽”皆同理,從出入時間比例論陰陽之盛衰。

    〔3〕一備之氣 一個完備的脈氣。

    〔4〕一度氣行一周身 一刻一百三十五息,二刻爲一度,合二百七十息,一息氣行六寸,則一度氣行十六丈二尺,正合人身經脈之長,故曰一度氣行一周身。

    脈三至者離經。一呼而脈三動,氣行四寸半。人一息脈七動,氣行九寸。十息脈七十動,氣行九尺。一備之氣,脈百四十動,氣行一丈八尺。一周於身,氣過百八十度〔1〕,故曰離經。離經者病,一陰二陽是也。三至而緊則奪血。

    〔1〕氣過百八十度 脈氣運行超過一百八十度。常人一備之氣,氣行一丈二尺,二刻則脈氣運行一周身,合十六丈二尺。以此比較,此處一備之氣,氣行一丈八尺,二刻,則脈氣運行二十四丈三尺,超過經脈長度之半,一周身爲三百六十度,故謂“氣過百八十度”。 下文有關氣度之數,均以同法推算。

    脈四至則奪精。一呼而脈四動,氣行六寸。人一息脈九動,氣行尺二寸。人十息脈九十動,氣行一丈二尺。一備之氣,脈百八十動,氣行二丈四尺。一周於身,氣過三百六十度,再遍於身,不及五節〔1〕,一時之氣而重至。諸脈浮濇者,五臟無精,難治。一陰三陽是也。四至而緊則奪形。

    〔1〕不及五節 此四字與上下文不屬,疑衍。

    脈五至者,死。一呼而脈五動,氣行六寸半〔1〕。當行七寸半。人一息脈十一動,氣行尺三寸〔2〕。當行尺五寸。人十息脈百一十動,氣行丈三尺〔3〕。當行丈五尺。一備之氣,脈二百二十動,氣行二丈六尺〔4〕。當行三丈。一周於身三百六十五節,氣行過五百四十度。再周於身,過百七十度〔5〕。一節之氣而至此。氣浮濇,經行血氣竭盡,不守於中,五臟痿痟,精神散亡。脈五至而緊則死,三陰一作二。 三陽是也,雖五猶末〔6〕,如之何也!

    〔1〕六寸半 據文義當作“七寸半”。

    〔2〕尺三寸 據文義當作“尺五寸”。

    〔3〕丈三尺 據文義當作“丈五尺”。

    〔4〕二丈六尺 據文義當作“丈三”。

    〔5〕過百七十度 一呼五動之脈,二刻時間其氣運行四十丈五尺,合經脈長二倍半,即合常人經氣環周運行二個半周角九百度。經過“一周於身”、“再周於身”的兩次正常環周運行,尚超過一百八十度,故此處當爲“過百八十度”。

    〔6〕雖五猶末 雖然五臟仍無痿消。五,指五臟。末,無也。

    脈一損一乘〔1〕者,人一呼而脈一動,人一息而脈再動,氣行三寸。十息脈二十動,氣行三尺。一備之氣,脈四十動,氣行六尺。不及周身百八十節。氣短不能周遍於身,苦少氣,身體懈墮矣。

    〔1〕一乘 指一呼一吸脈動二次。乘,物雙數也。《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弦高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

    脈再損者,人一息而脈一動,氣行一寸五分。人十息脈十動,氣行尺五寸。一備之氣,脈二十動,氣行三尺,不及周身二百節。疑〔1〕氣血盡,經中不能及,故曰離經。血去不在其處,小大便皆血也〔2〕。

    〔1〕疑 周本、朱本此字俱作正文,可參。

    〔2〕血去不在其處,小大便皆血也 此十二字朱本作小字注;周本、朱本“小大”二字俱互乙,可參。

    脈三損者,人一息復一呼而脈一動。十息脈七動,氣行尺五寸〔1〕。當行尺五分。一備之氣,脈十四動,氣行三尺一寸〔2〕。當行二尺一寸。不及周身二百九十七節,故曰爭〔3〕,氣行血留,不能相與俱微。氣閉實則胸滿。臟枯而争於中,其氣不朝,血凝於中,死矣。

    〔1〕尺五寸 據文義當作“尺五分”。

    〔2〕三尺一寸 據文義當作“二尺一寸”。

    〔3〕爭 競也。此指血氣相逆。

    脈四損者,再息而脈一動。人十息脈五動,氣行七寸半。一備之氣,脈十動,氣行尺五寸。不及周身三百一十五節,故曰亡血。亡血者,忘〔1〕失其度。身羸疲,皮裹骨。故氣血俱盡,五臟失神,其死明矣。

    〔1〕忘 周本、朱本俱作“亡”。 忘,通“妄”。 《靈樞·本神》:“魂傷則狂忘不精。”

    脈五損者,人再息復一呼而脈一動。人十息脈四動,氣行六寸。一備之氣,脈八動,氣行尺二寸。不及周身三百二十四節,故曰絶。絶者,氣急,不下床,口氣寒,脈俱絶,死矣。

    岐伯曰:脈失四時者爲至啟,至啟者,爲損至之脈也。損之爲言,少陰主骨爲重,此志損〔1〕也;飲食衰减,肌肉消者,是意損也;身安卧,卧不便利,耳目不明,是魂損也;呼吸不相通,五色不華,是魄損也;四肢皆見脈爲亂,是神損也。

    〔1〕志損 指腎氣虧損。志,腎氣所藏也。《素問·宣明五氣》:“五臟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下“意損”、“魂損”、“魄損”、“神損”皆同理,分别指脾、肝、肺、心的臟氣虧損。

    大損三十歲,中損二十歲,下損十歲。損,各以春、夏、秋、冬。 平〔1〕人,人長脈短者,是大損,三十歲;人短脈長者,是中損,二十歲;手足皆細,是下損,十歲;失精氣者,一歲而損,男子,左脈短,右脈長,是爲陽損,半歲;女子,右脈短,左脈長,是爲陰損,半歲。

    春,脈當得肝脈,反得脾、肺之脈,損;夏,脈當得心脈,反得腎、肺之脈,損;秋,脈當得肺脈,反得肝、心之脈,損;冬,脈當得腎脈,反得心、脾之脈,損。

    〔1〕平 通“評”。評議、估量也。

    當審切寸口之脈,知絶不絶。前後去〔1〕爲絶。掌上相擊,堅如彈石,爲上脈虚盡,下脈尚有,是爲有胃氣。上脈盡,下脈堅如彈石,爲有胃氣〔2〕。上下脈皆盡者,死;不絶不消者,皆生。是損脈也。

    〔1〕前後去 謂寸脈、尺脈隱没不現。去,除也。

    〔2〕上脈盡,下脈堅如彈石,爲有胃氣 此十三字周本、朱本俱作小字,可參。

    至〔1〕之爲言,言語音深遠,視憒憒〔2〕,是志之至也;身體粗大,飲食暴多,是意之至也;語言妄見,手足相引,是魂之至也;蘢葱華色〔3〕,是魄之至也;脈微小不相應,呼吸自大,是神之至也。是至脈之法也。死生相應,病各得其氣者生,十得其半也。黄帝曰:善。

    〔1〕至 此指至脈。即盛實太過之脈證。

    〔2〕視憒憒 視覺昏亂不清。憒,《説文·心部》:“亂也。”

    〔3〕蘢(lóng龍)葱華色 形容病人面色青翠而有光澤。蘢葱,亦稱葱蘢,青翠茂盛貌。華,光澤也。

    按:

    本篇論述損脈與至脈,内容比較廣泛詳細。它以五臟爲中心,從五臟之合所損聯繫到五臟所損,進而再聯繫五臟之損。損脈與至脈,均分爲離經、奪精、死、命絶等四度。由此可知,“死”是病情危重之代名詞,與死亡概念有别。判斷疾病預後,是根據正常人呼吸次數與病人脈動次數的比例,再聯繫到人的經脈長度,推算病人脈氣的運行情況。因而俱有一定客觀指標。

    本篇所論脈象之三陰三陽,是根據脈象搏動與隱没的時間比例而定,與《素問·六節臟象論》及《靈樞·經脈》根據人迎、寸口脈形大小比例而定不同。

    古代計時,常以刻表示,一刻相當十四分二十四秒。人的生理呼吸,一分鐘約十八次,故一刻時間約有二百六十次,與本篇“一呼一吸爲一息”、“一刻百三十五息”之呼吸次数相差接近一倍,對此存疑待考。

    診脈動止投數疏數死期年月第六

    提要:

    本篇主要論述各種代脈的表現、預後及其治療等問题,同時指出代脈是臟氣衰敗的表現。

    脈一動一止,二日死。一經云:一日死。二動一止,三日死。三動一止,四日死,或五日死。四動一止,六日死。五動一止,五日死,或七日死。六動一止,八日死。七動一止,九日死。八動一止,十日死。九動一止,九日死,又云十一日死。一經云:十三日死,若立春死。十動一止,立夏死。一經云:立春死。十一動一止,夏至死。一經云:立夏死;一經云:立秋死。 十二、十三動一止,立秋死。 一經云:立冬死。十四、十五動一止,立冬死。一經云:立夏死。二十動一止,一歲死,若立秋死。二十一動一止,二歲死。二十五動一止,立冬死。一經云:一歲死,或二歲死。三十動一止,二歲若三歲死。三十五動一止,三歲死。四十動一止,四歲死。五十動一止,五歲死。不滿五十動一止,五歲死。

    脈來五十投而不一止者,五臟皆受氣,即無病。《千金方》云:五行氣畢,陰陽數同,榮衛出入,經脈通流,晝夜百刻,五德相生。

    脈來四十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1〕却後四歲春草生而死。

    脈來三十投而一止者,二臟無氣,却後三歲麥熟而死。

    脈來二十投而一止者,三臟無氣,却後二歲桑椹赤而死。

    脈來十投而一止者,四臟無氣,歲中死。得節不動,出清明日死,遠不出穀雨而死。

    脈來五動而一止者,五臟無氣,却後五日而死。

    〔1〕一臟無氣 此指腎氣衰竭。《難經·十一難》:“經言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一臟無氣者……腎氣先盡也。”據此,下文“二臟無氣”、“三臟無氣”、“四臟無氣”、“五臟無氣”分别指肝、脾、心、肺之氣機衰竭。

    脈一來而久住者,宿病在心,主中治〔1〕。

    脈二來而久住者,病在肝,枝中治〔2〕。

    脈三來而久住者,病在脾,下中治〔3〕。

    脈四來而久住者,病在腎,間中治〔4〕。

    脈五來而久住者,病中肺,支中治〔5〕。

    五脈〔6〕病,虚羸人得此者,死,所以然者,藥不得而治,針不得而及。盛人可治,氣全故也。

    〔1〕主中治 從心經中治療。主,此指心。《靈樞·口問》:“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

    〔2〕枝中治 從肝經中治療。枝,此指肝。《難經·十五難》:“肝,東方木也。”木應春,多枝葉,故以“枝”指代肝。

    〔3〕下中治 從脾經中治療。下,此指脾。脾屬土,其位於下。故以“下”指代脾。

    〔4〕間中治 從腎經中治療。間,此指腎。腎有腎間動氣。故以“間”指代腎。

    〔5〕支中治 從肺經中治療。支,此指肺。支,通“枝”。《難經·十五難》:“肺,西方金也,萬物之所終,草木華葉,皆秋而落,其枝獨在。”故以“支”指代肺。

    〔6〕五脈 五臟之脈。《素問·宣明五氣》:“五脈之象:肝脈弦,心脈鈞,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臟之脈”。

    按:

    本篇論述各種代脈,提出了“脈來五十投而不止者,五臟皆受氣,即無病”之生理觀,和脈來歇止多少與預後有關之病理觀。這是十分可貴的臨床經驗總結,説明了古人對病理生理作了認真的觀察和分析。

    歇止脈,多見於氣血虚弱或氣血瘀滯之人,但也見於正常人,尤其是青春期或情緒波動之人,可偶見一分鐘不超過三次之歇止脈,不影響正常生理。因此,對於出現歇止脈之人的死亡日期及季節之判斷,不能絶對,只能説明發作越頻則預後越差的一般規律。

    診百病死生决第七

    提要:

    本篇主要討論内、外、婦等科二十多種急、慢性疾病的死生脈象及其預後。

    診傷寒,熱盛,脈浮大者,生;沉小者,死。

    傷寒,已得汗,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温病,三四日以下,不得汗,脈大疾者,生;脈細小難得者,死不治。

    温病,穰穰〔1〕大熱,其脈細小者,死。《千金》穰穰作時行。

    温病,下利,腹中痛甚者,死不治。

    温病,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厥逆汗出,脈堅疆急者,生;虚緩者,死。

    〔1〕穰穰(ráng ráng 禳禳) 豐盛貌。 《詩·商頌·那》:“自天降康,豐年穰穰。”此言熱勢之盛。

    温〔1〕病,二三日,身體熱,腹滿,頭痛,食飲如故,脈直而疾者,八日死。四五日,頭痛,腹痛〔2〕而吐,脈來細强,十二日死。八九日,頭不疼,身不痛,目不赤,色不變,而反利,脈來牒牒〔3〕,按之不彈手,時大,心下堅,十七日死。

    熱病,七八日,脈不軟一作喘。不散一作數。者,當瘖〔4〕。 瘖後三日,温汗〔5〕不出者,死。

    熱病,七八日,其脈微細,小便不利,加暴口燥,脈代,舌焦乾黑者,死。

    〔1〕温 《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作“熱”,可參。

    〔2〕痛 周本、朱本俱作“滿”,可參。

    〔3〕牒牒(dié dié諜諜) 重叠貌。比喻脈搏疾速,一動未了,又復再動。 牒,通“疊”,《説文通訓定聲》:“牒,假借爲疊”。

    〔4〕瘖(yīn音)聲啞。 《説文·疒部》:“瘖,不能言也。”

    〔5〕温(yùn韵)汗 汗液藴積。 温,通“藴”。 《荀子·榮辱》:“其長矣,其温厚矣。”

    熱病,未得汗,脈盛躁疾,得汗者,生;不得汗者,難差。

    熱病,已得汗,脈静安者,生;脈躁者,難治。

    熱病〔1〕,已得汗,常大熱不去者,亦死。 大,一作專。

    熱病,已得汗,熱未去,脈微躁者,慎不得刺治。

    熱病,發熱,熱甚者,其脈陰陽皆竭,慎勿刺。不汗出,必下利。

    〔1〕熱病 《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此上有“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之極也,十死不治。熱病,已得汗,脈常躁盛,陰氣之極也,亦死”三十五字,可參。

    診人被風,不仁痿蹷其脈虚者,生;堅急疾者,死。

    診癲病,虚則可治,實則死。

    癲疾,脈實堅者,生;脈沉細小者,死。

    癲疾,脈搏大滑者,久久〔1〕自已。其脈沉小急實,不可治;小堅急,赤不可療。

    診頭痛、目痛、久視〔2〕無所見者,死。 久視,一作卒視。

    診人心腹積聚,其脈堅强急者,生;虚弱者,死。又實强者,生;沉者,死。其脈大,腹大脹,四肢逆冷,其人脈形長者,死。腹脹滿,便血,脈大時絶,極下血,脈小疾者,死。

    心腹痛,痛〔3〕不得急,脈細小遲者,生;堅大疾者,死。

    〔1〕久久 《素問·通評虚實論》及《甲乙》卷十一第二俱作“久”一字,可參。

    〔2〕久視 此下句末有小字注:“久視,一作卒視。”按文義當是。卒視,骤然視物不明也。卒,通“猝”。

    〔3〕痛 周本無,可參。

    腸澼,便血,身熱則死,寒則生。

    腸澼,下白沫,脈沉則生,浮則死。

    腸澼,下膿血,脈懸絶則死,滑大則生。

    腸澼之屬,身熱,脈不懸絶,滑大者,生;懸濇者,死。以臟期〔1〕之。

    腸澼,下膿血,脈沉小流連〔2〕者,生;數疾且大,有熱者,死。

    腸澼,筋攣,其脈小細安静者,生;浮大緊者,死。

    洞洩,食不化,不得留〔3〕,下膿血,脈微小遲〔4〕者,生;緊急者,死。

    洩注,脈緩時小結者,生;浮大數者,死。

    蝕陰疘〔5〕,其脈虚小者,生;緊急者,死。

    〔1〕期 察也。《素問·五運行大論》:“隨氣所在,期於左右。”

    〔2〕流連 水流動貌。此指脈氣流動不絶。

    〔3〕不得留 《千金》卷二十八第十五無此三字,可參。

    〔4〕遲 原作“連”,文義不屬,據吳本、周本改。

    〔5〕(nì匿)蝕陰疘(gāng肛) 蟲蝕肛門之病。猶言肛瘻之類。,咬人之蟲。《廣雅·釋蟲》:“,蝱也。”《説文·虫部》:“蝱,齧人飛蟲也。”疘,《玉篇·病部》:“下病也。”

    欬嗽,脈沉緊者,死;浮直者,生;浮軟者,生;小沉伏匿者,死。

    欬嗽,羸瘦,脈形堅大者,死。

    欬〔1〕,脱形,發熱,脈小堅急者,死;肌瘦下〔2〕一本云不。脱形,熱不去者,死。

    欬而嘔,腹脹且洩,其脈弦急欲絶者,死。

    吐血、衂血、脈滑小弱者,生;實大者,死。

    汗出若衂,其脈小滑者,生;大躁者,死。

    唾血,脈緊强者,死;滑者,生。

    吐血而欬,上氣,其脈數,有熱,不得卧者,死。

    上氣,脈數者,死。謂其形損故也。

    上氣,喘息低昂,其脈滑,手足温者,生;脈濇,四肢寒者,死。

    上氣,面浮腫,肩息,其脈大,不可治,加利必死。一作又甚。

    上氣,注液〔3〕,其脈虚寧寧〔4〕伏匿者,生;堅强〔5〕者死。

    〔1〕欬 周本、朱本此下俱有“嗽”字,義勝。

    〔2〕下 據文義似當作“不”。

    〔3〕注液 痰液聚留。注,聚也。《周禮·天官》:“及弊田,令禽注於虞中。”疏:“注,猶聚也。”液,此指痰液。

    〔4〕寧寧 《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七作“慢”字,可參。

    〔5〕堅强 《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七作“牢弦”,可參。

    寒氣上攻,脈實而順滑者,生;實而逆濇則死。《太素》云:寒氣暴上,脈滿實何如?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矣。其形盡滿何如?曰:舉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滿而不應,如是者,順則生,逆則死。何謂順則生,逆則死?曰:所謂順者,手足温也;謂逆者,手足寒也。

    痟癉,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急〔1〕,病久不可治。

    消渴,脈數大者,生;細小浮短者,死。

    消渴,脈沉小者,生;實堅大者,死。

    水病,脈洪大者,可治;微細者,不可治。

    水病,脹閉,其脈浮大軟者,生;沉細虚小者,死。

    水病,腹大如鼓,脈實者,生;虚者,死。

    卒中惡,吐血數升,脈沉數細者,死;浮大疾快者,生。

    卒中惡,腹大,四肢滿,脈大而緩者,生;緊大而浮者,死;緊細而微者,亦生。

    〔1〕小堅急 《素問·通評虚實論》無“急”字;《甲乙》卷十一第六作“絶小堅”,可參。

    病瘡,腰脊强急、瘈瘲者,皆不可治。

    寒熱,瘈瘲,其脈代、絶者,死。

    金瘡,血出太多,其脈虚細者,生;數實大者,死。

    金瘡出血、脈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斫瘡,出血一二石,脈來大,二十日死。

    斫刺俱有,病多,少血,出不自止斷者,其血〔1〕止,脈來大者,七日死;滑細者,生。

    從高頓仆,内有血,腹脹滿,其脈堅强者,生;小弱者,死。

    人爲百藥所中傷,脈浮濇而疾者,生;微細者,死;洪大而遲者,生。 《千金》遲作速。

    〔1〕血 原作“脈”,據錢本改。

    人病甚而脈不調者,難差。

    人病甚而脈洪者,易差。

    人内外俱虚,身體冷而汗出,微嘔而煩擾,手足厥逆,體不得安静者,死。

    脈實滿,手足寒,頭熱,春秋生,冬夏死。

    老人脈微,陽羸陰强〔1〕者,生;脈焱大〔2〕加息一作如急。者,死。陰弱陽强,脈至而代,奇一作寄。月而死。

    〔1〕陽羸陰强 指寸脈弱,尺脈强。與下“陰弱陽强”相反。

    〔2〕脈焱(yàn彦)大 脈象瞬間浮大無根,如火花之迅發迅消。焱,《説文·火部》:“火華也”。

    尺脈濇而堅,爲血實氣虚也。其發病腹痛、逆滿、氣上行,此爲婦人胞中絶傷,有惡血,久成結瘕。得病以冬時,黍穄〔1〕赤而死。

    尺脈細而微者,血氣俱不足,細而來有力者,是穀氣不充,病得節輒動,棗葉生而死。此病秋時得之。

    左手寸口脈偏動,乍大乍小,不齊,從寸口至關,關至尺,三部之位,處處動摇,各異不同,其人病仲夏,得之此脈,桃花落而死。花,一作葉。

    右手寸口脈偏沉伏,乍小乍大,朝來浮大,暮夜沉伏。浮大即太過,上出魚際;沉伏即下不至關中。往來無常,時時復來者,榆葉枯落而死。葉,一作英。

    右手尺部,脈三十動一止,有頃更還二十動一止,乍動乍疏,連連相因,不與息數相應,其人雖食穀猶不愈,蘩草〔2〕生而死。

    左手尺部,脈四十動而一止,止而復來,來逆,如循直木,如循張弓弦,絙絙然〔3〕,如兩人共引一索,至立冬死。《千金》作至立春而死。

    〔1〕黍穄(shǔ jì屬濟) 禾稼之屬。 黍,《説文·禾部》:“禾屬而粘者也。”穄,《説文注》:“此謂黍之不粘者也”。

    〔2〕蘩(fán煩)草 一指白蒿,二指款冬。二義皆通。《爾雅·釋草》:“蘩之醜,秋爲蒿。”《説文·艸部》:“,白蒿也。”《正字通》:“,蘩本字。”《爾雅·釋草》郝懿行疏:“蘩者……即款冬也。”

    〔3〕絙絙(gēng gēng更更)然 繃緊貌。絙,緊也。《淮南子·繆稱》:“治國譬若張瑟,大絃絙則小弦絶矣。”

    按:

    本篇重點討論外感熱病、内科雜病、外科創傷、婦科病症和藥物中毒等將近三十種疾患的死生脈證。其中還論及了不同虚實表現之血分、氣分病症,以及脈形變異、脈律失常之證候及預後。爲後世提供了寳貴經驗,如“診頭痛目痛,卒視無所見者,死”、“上氣,面浮腫,肩息,其脈大,不可治,加利必死”、“病瘡,腰脊强急,瘈瘲者,皆不可治”、“寒熱,瘈瘲,其脈代絶者,死”等,都比較切合臨床實際,對有關疾病的預後判斷,有着重要指導意義。

    至於死期之推斷,或日數,或季節,皆不可拘泥。其提出之所以然,有待探討。

    診三部脈虚實决死生第八

    提要:

    本篇主要論述兩手寸口三部脈象之虚實等病理變化,以判斷各種疾病之生死預後。

    三部脈調而和者,生。

    三部脈廢〔1〕者,死。

    三部脈虚,其人長病得之,死。虚而濇,長病亦死,虚而滑亦死,虚而緩亦死,虚而弦急,癲病亦死。

    三部脈實而大,長病得之,死。實而滑,長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實而緩亦生,實而緊亦生。實而緊急,癲癎可治。

    三部脈强,非稱其人病,便死。

    三部脈羸,非其人一作脈。得之,死。

    三部脈麤,長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脈細而軟,長病得之,生;細而數亦生;微而緊亦生。

    三部脈大而數,長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三部脈微而伏,長病得之,死。

    三部脈軟,一作濡。長病得之,不治自愈;治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脈浮而結,長病得之,死;浮而滑,長病亦死;浮而數,長病風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1〕廢 衰敗也。《三國志·吳主傳》:“達見廢興。”

    三部脈芤,長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三部脈弦而數,長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三部脈革,長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脈堅而數,如銀鈫股,蠱毒病,必死;數而軟,蠱毒病得之,生。

    三部脈潎潎如羹上肥,長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脈連連如蜘蛛絲,長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脈如霹靂長病得之,死。三十日死〔1〕。

    三部脈如弓弦〔2〕,長病得之,死。

    三部脈累累如貫珠,長病得之,死。

    三部脈如水淹然〔3〕流,長病不治自愈,治之反死。一云:如水流者,長病七十日死;如水不流者,長病不治自愈。

    三部脈如屋漏,長病十日死。 《千金》云:十四日死。

    三部脈如雀啄,長病七日死。

    三部脈如釜中湯沸,朝得暮死,夜半得日中死,日中得夜半死。

    三部脈急,切腹間,病又婉轉腹痛,針上下差。

    〔1〕三十日死 《千金》卷二十八第十六無,可參。

    〔2〕弓弦 《千金》卷二十八第十六作“角弓”,可參。

    〔3〕淹然 遲緩貌。淹,遲也。賈誼《鵬鳥賦》:“淹速之度兮,語予其期。”

    按:

    本篇以脈與脈之間是否協調和緩、脈率與脈律是否調匀、脈與證是否相應等關係爲主要依據,論述寸口三部脈象虚實之病理變化,以判斷生死預後,這是十分寳貴的理論和經驗。至於“不治自愈,治之死”、“治之反死”,是强調正氣存復的重要作用。經適當調攝,正氣存復,則有自愈可能;若治療失當,調攝不妥,正氣耗失,反而預後不佳。這些觀點與方法,均足資後世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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