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卷之三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  石關〔1〕,在陰都下一寸,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石關 石,大也,詳見本卷第十九石門穴。穴處當衝脉與足少陰脉氣之大關,故名石關。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商曲〔1〕,在石關下一寸,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3〕。

    〔1〕商曲 明抄本此條引《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啇曲”,此下肓俞條亦云在“啇曲”下。《千金》卷二十九商曲注:“一名高曲。”又卷三十第二商曲主治條注:“一名啇曲。”《醫心方》卷二亦作“高曲”。《經穴解·腎經》注:“正大、小腸會處……肺屬金,大腸亦屬金,金爲商,故曰商曲。”《醫經理解·穴名解》:“商,大腸金也,商曲在食關下一寸,正腹腸之曲折處也。”詳本穴屬足少陰腎脉,商金之解,恐未允。是作商曲、高曲,義均難解。故疑商,或爲“啇”之誤。《廣韻·錫韻》:“啇,本也。”《正字通·口部》:“木根、果蒂、獸,皆曰啇。”此可引申爲根底。此穴位近胃之底部彎曲處,故名啇曲。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壯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氣府論》註云作啇曲”十字,今本《素問》仍作“商曲”。

    肓俞〔1〕,在商曲〔2〕下一寸,直臍傍五分,衝脉、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肓俞 肓者,肓膜也。本經卷十第一下云:“衛者,水穀之精氣也。……熏於肓膜。”《素問·痺論》王冰注:“肓膜謂五藏之間鬲中膜也。”此穴當肓膜之氣出入之俞竅,故名肓俞。

    〔2〕商曲 明抄本作“啇曲”。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中注〔1〕,在肓俞下五分〔2〕,衝脉、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素問·水穴論》註云:在臍下五分,兩傍相去任脉各五分。

    〔1〕中注 《經穴解·腎經》:“穴名中注者,乃人腹之上下,以臍爲中,肓俞僅夾臍旁一寸,而此穴乃肓俞之下,爲肓俞之所注,故名中注。中注自上而下之名,腎經自下而上,何亦以注名也?經無有不升降,升者其氣,降者其血,故亦曰注也。”《醫經理解·穴名解》:“中注,在肓俞下一寸,值膀胱上,水氣所中注也。”以上二説,於中注之義,似尚未安,蓋中者,充也,滿也。《漢書·游俠傳·郭解》:“解貧不中訾。”顔師古注:“中,充也。”《史記·外戚世家》:“秩比中二千石。”司馬貞索隱引崔浩云:“中,猶滿也。”《漢書·匈奴傳上》:“令其量中。”顔師古注:“中,猶滿也。”此穴之下一穴名四滿,滿則溢。中注者,滿注也,滿注即溢注,言脉氣至此,充滿而溢注,故名中注。

    〔2〕肓俞下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肓俞下一寸”,此後多從是説。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亦同本經,水熱穴論王冰注:“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文雖異而義則同,是則古經皆作肓俞下五分。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四滿〔1〕,一名髓府,在中注下一寸,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四滿 《經穴解·腎經》:“穴名四滿者,蓋足少陰之經,自横骨入腹,至此穴爲四,而適當小腹飽滿之處,乃大腸迴疊層積之所,故曰滿也。又小腸、大腸、膀胱、廣腸,皆在其内,其數亦爲四,故曰四滿。”此論務求四數之實,似非必然。《醫經理解·穴名解》:“四滿在中注下一寸,值膀胱中水氣所四滿也。”此説義亦未明。《説文·水部》:“滿,盈溢也。”四者,泛指四旁。穴處脉氣充盈向四旁溢出,故名四滿。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氣穴〔1〕,一名胞門,一名子户〔2〕,在四滿下一寸,衝脉、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氣穴 衝脉、任脉皆起於胞中,此當衝脉並少陰之經,脉氣大會之處,故名氣穴。

    〔2〕一名胞門,一名子户 《千金》卷二第一曰:“婦人姙子不成,若墮落,腹痛,漏見赤,灸胞門五十壯,在關元左邊二寸是也。右邊二寸是子户。”此説與本經及《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引古鍼灸文獻均不同,當是另一家言,不可混同。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大赫〔1〕,一名陰維〔2〕,一名陰關,在氣穴下一寸,衝脉、足少陰〔3〕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大赫 赫,盛也。《詩·小雅·節南山》:“赫赫師尹。”毛亨傳:“赫赫,顯盛貌。”衝脉之氣,出於下極,與足少陰相會,其氣大盛,故名大赫。

    〔2〕陰維 《經穴解·腎經》:“又曰陰維者,以陰維之脉入腹,而特此名以示人,恐人只知少陰與衝脉在此穴,而遺陰維之脉,亦在此穴也。過此而陰維之脉,則會足太陰、足厥陰、足陽明、足少陰於府舍,又會足太陰於大横、腹哀,循脇肋而會足厥陰於期門,不與足少陰腎同行矣,故於此特示人以别之。”按此論提出的足陽明、足少陰會於府舍,陰維脉會於大赫,不見於别書,尚需待考,故本穴别名陰維,緣陰維脉而設?或另係他義?亦難定論。

    〔3〕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横骨〔1〕,一名下極,在大赫下一寸,衝脉、足少陰〔2〕之會。刺入一寸,灸五壯。

    〔1〕横骨 此穴適當横骨上,故名横骨。

    〔2〕陰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按:“二十四”,原誤作“二十三”,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自不容至氣衝段,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不容〔1〕,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脉二寸〔2〕,直四肋端〔3〕相去四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五分〔4〕,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刺入八分。又云: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1〕不容 《經穴解·胃經》:“此穴初離胸而入腹,正在鬲膜之外,環胃而生。……飲食入胃者,正由上脘而下,胃脘之四外,皆爲鬲所環生,何一物之能容哉,故曰不容。”《醫經理解·穴名解》:“水穀至此,已滿而不能容也。”按此穴已至胃界,故下穴曰承滿,若不能容納,何以承滿,故訓不能之義,似不妥。不與丕通。《説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爲丕。”《爾雅·釋蟲》:“不蜩,王蚥。”《爾雅補郭》:“不,《詩》、《書》及古金石文多通丕。丕,大也。”《書·君牙》:“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詩·周頌·清廟》作“不顯不承”。高亨今注:“不,通丕,大也。”是則不容者,丕容也。丕容者,大容也。言胃腑能大容水穀,故名不容。

    〔2〕二寸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

    〔3〕直四肋端 原作“至二肋端”,與穴位不合,當在平直自下數第四肋近胸端處,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並參以《素間·氣府論》王冰注改。

    〔4〕五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八分”。

    承滿〔1〕,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承滿 穴當胃腑處,胃腑承受水穀而滿溢也,故曰承滿。

    梁門〔1〕,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梁門 梁通粱,《素問·生氣通天論》:“高梁之變。”王冰注:“高,膏也。梁,粱也。”《素問·通評虚實論》:“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本經卷十一第六作“膏粱”。梁,五穀之渾稱也。胃腑之門,乃五穀運行之門,穴當其部,故名梁門。

    關門〔1〕,在梁門下一寸〔2〕,太乙上〔3〕,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關門 穴當胃腑關要之門户,故名關門。

    〔2〕一寸 原脱,《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一云一寸”,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補。

    〔3〕上 此下原有“足陽明脉中間穴外延”九字,於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删。

    太乙〔1〕,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太乙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太一”,義同。太乙,天帝之别名。《史記·天官書》:“中宫,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司馬貞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太一之精也。”張守節正義:“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劉伯莊云:泰一,天神之最遵貴者也。”此穴仍應胃境,脾胃屬土,位居中宫,處於尊位,故以太乙以喻天象,因取是名。

    滑肉門〔1〕,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2〕。

    〔1〕滑肉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在腹之滑肉處。”滑肉之義,諸解未詳,或以滑肉爲滑幽之音轉,然古文獻未見滑幽之説。又《周禮·天官·瘍醫》:“以滑養竅。”鄭玄注:“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或指腹内之肉,中有竅道,可以滲灌通利水液,故名滑肉門。

    〔2〕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天樞〔1〕,大腸募也,一名長谿,一名谷門〔2〕,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臍。

    〔1〕天樞 《素問·六微旨大論》:“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王冰注:“天樞,當臍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天樞本指天星運轉之樞紐。《晉書·天文志》:“北極五星,鈎陳六星,皆在紫宫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本穴位處人體之中,爲上下氣交之樞紐,象似天樞,故名。

    〔2〕谷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穀門”。谷與穀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谷氣通於脾。”本經卷六第七作“穀氣通於脾”。此穴適當水穀運行之門户,故名。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外陵〔1〕,在天樞下〔2〕,大巨上,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3〕。《氣府論》註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註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衝脉各一寸五分。

    〔1〕外陵 外對内而言,陵,高阜也,臍下腹肌隆起如陵,故名外陵。

    〔2〕下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一寸”二字,《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千金》卷二十九作“半寸”。又此下大巨穴,不以外陵穴坐標定分寸,而云“在長谿(天樞)下二寸”,是外陵在天樞下,古經已有一寸與五分之别,不易定論,故本經天樞下不言分寸。今皆作天樞下一寸。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大巨〔1〕,一名腋門〔2〕,在長谿下二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外陵下一寸。

    〔1〕大巨 解者多以大訓巨,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爲腹之方大處也。”於義不明。按巨與渠通。《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曷鼻巨肩。”裴駰集解:“巨,作渠。”又《列子·周穆王》:“至於巨蒐氏之國。”即《禹貢》之“渠搜”。是大巨即大渠。此下穴名水道,是此部爲水液流通之渠道,故穴名大巨。

    〔2〕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作“掖門”,腋與掖通。《醫心方》卷二作“液門”。按此穴既與水液運行有關,且去腋部較遠,故當以作液門爲是,作腋者,假借也。按此與手少陽之液門名重。

    水道〔1〕,在天樞下三寸〔2〕,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1〕水道 穴處下焦之分,爲水液運行之道路,《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故名水道。

    〔2〕天樞下三寸 原作“大巨下三寸”。明抄本、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同。按本經卷二第七云:“天樞以下至横骨六寸半。”若作大巨下三寸,適當天樞下五寸,此後歸來穴又去水道二寸,則已達七寸之數,且歸來穴下尚有氣衝一穴無位,故作大巨下三寸,其誤明矣。《鍼灸聚英》卷上改作“二寸”,亦難符合。《循經考穴編·手陽明經》改作“大巨下一寸”,後多從之。此説雖通,然諸書之數盡誤,尚不多見。蓋此以上之穴,皆以天樞坐標定分寸,天樞至此穴處,正合三寸之數,是古經天樞二字殘損,形近於大巨二字,遂誤成大巨下三寸。今改正之。

    歸來〔1〕,一名谿穴,在水道下二寸〔2〕,足陽明脉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五壯。

    〔1〕歸來 歸,歸屬,歸依也。來亦歸也。胃足陽明之脉,“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内亷,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此穴下爲氣衝,即氣街。足陽明歸依氣街之二脉,必先過此,故名歸來。

    〔2〕水道下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作“水道下三寸”,疑誤。又《醫心方》:“注云:有本俠曲骨相去五寸。”與本穴横、直點均不對位,當係另一家言。《鍼灸經穴圖考》卷二:“《折衷》徐歌二寸作一寸是也。”現多有從是説者。

    〔3〕足陽明脉氣所發 原脱,本條末原注云:“《水穴論》註云:足陽明脉氣所發。”今據《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前後文例補,並删原校。

    氣衝〔1〕,在歸來下〔2〕,鼠鼷〔3〕上一寸,動脉應手,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4〕,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5〕。《氣府論》註〔6〕云:在腹臍下横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註云:在腹〔7〕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8〕上一寸,動脉應手。《骨空》註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9〕。

    〔1〕氣衝 《醫心方》卷二作“氣街”,明抄本校文末云:“一本作街。”本經卷二第四、卷五第一上亦作“氣街”。衝與街義同。《説文·行部》:“街,四通道也。……衝,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衝。”本書卷二第四云:“腹氣有街……氣在腹者,上之於背腧,與衝脉於臍左右之動脉者。”此穴適當氣街之分,故名氣衝。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寸”二字。

    〔3〕鼷 此下明抄本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4〕刺入三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言禁鍼,今不列禁鍼穴。

    〔5〕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 正抄本無此九字。

    〔6〕氣府論註 此下注文,與今《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中熱穴王冰注同,疑此篇名誤。

    〔7〕腹 明抄本作“臍”,義長。

    〔8〕鼠鼷 明抄本作“鼠僕”。本經卷五第一上云:“刺氣街中脉血不出爲腫鼠。”《素問·刺禁論》作“鼠僕”。王冰注:“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脉氣并聚於中,故内結爲腫,如伏鼠之形也。”新校正云:“按别本僕一作鼷。”《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作“鼠鼷”,《醫心方》卷二第三作“鼠”。《説文·鼠部》:“鼷,小鼠也。”《集韻·屋韻》:“,《博雅》,鼠屬。”,今字書無,當爲之訛又作。與鼷義同。僕,隱也。如《左傳·昭公七年》:“作僕區之法。”陸德明釋文:“僕區,刑書名也。服云:僕,隱也。區,匿也。爲隱匿亡人之法也。”此與王注伏鼠之義合。又《五十二病方·頹》:“頹者及股癕、鼠复者。”复通復、覆,覆蓋也。亦有藏伏之義。是則作“鼠僕”、“鼠复”,當是本義。言腫處如鼠之伏貌,亦猶“伏兔”者,形若兔之伏焉。疑後人不解此義,將僕爲“”,與鼠成同義複詞。又以此以義誤作“鼷”,義遂不明。故本文當作“鼠僕”爲是。

    〔9〕一寸 明抄本無。

    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與兩乳相直,夾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自期門下行至衝門段,七個雙穴共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期門〔1〕,肝募也,在第二肋端〔2〕,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3〕,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期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期,周一歲也。歲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厥陰爲十二經脉之終,期門爲三百六十五穴之終,故以期名也。”此以一歲之數,以喻人體氣血流注之數,始於手太陰之雲門,終於足厥陰此穴,爲一周也,故名期門。

    〔2〕第二肋端 自下數第二肋近胸端。

    〔3〕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去巨闕各三寸五分”八字。義亦同。按胸部諸穴中外第一行輸府穴云去中行璇璣二寸,第二行氣户穴云去第一行之輪府二寸,此行上下與乳相直,横去中行爲四寸。而腹部諸穴中外第一行幽門穴云去中行巨闕五分,第二行不容穴云去第一行幽門一寸五分,第三行期門則云去第二行不容穴一寸五分。合計横去中行三寸五分,難以上直兩乳。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同本經。《經脉穴俞新考正》云:“既言在不容傍一寸五分,則去任脉爲三寸五分,與兩乳之去中行四寸者不相直矣。各本多以爲上直兩乳,非是。”姑存以待考。此下諸穴,今皆以去中行四寸,與乳相直取穴。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一列入足厥陰肝經,後皆從之。

    日月〔1〕,膽募也,在期門下五分〔2〕,足太陰少陽〔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在第三肋端〔4〕,横直心蔽骨傍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

    〔1〕日月 《經穴解·膽經》:“人身南面而立,此穴正在東西,猶日月之出没於東西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日月東出,木之華也,膽爲甲木,故有神光之稱。”又《老子中經》第四、第十一、第十二稱兩乳下有日月。如云:“人兩乳者,萬神之精氣,陰陽之精溝也,左乳下有日,右乳下有月,王父王母之宅也。”詳日月,乃陰陽之精。此上爲厥陰之期門,下爲少陽之日月,亦含陰陽出没之義,穴名日月者,或當此義。

    〔2〕五分 此上原有“一寸”二字,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删。

    〔3〕足太陰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是則古經只言二脉。正抄本作“足太陰少陰少陽”,少陰脉不應過此,疑誤。《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足太陰少陽陽維”,考陽維脉亦不應過此,據此上期門與此下腹哀均有陰維相會,陽維當係陰維之誤。若以二脉爲據,仍當以本經爲是。

    〔4〕三肋端 上期門穴言二肋端,此云三肋端,乃居期門之上,與本經穴位不相應,待考。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二列入足少陽膽經,後皆從之。

    腹哀〔1〕,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腹哀 《經穴解·脾經》:“哀者,衰也。脾之氣,至此將衰,故曰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腹常於此哀鳴也。”二説義似未安。腹,複也,厚也。《釋名·釋形體》:“腹,複也,富也。腸胃之屬以自裹盛,復於外複之,其中多品似富者也。”《禮記·月令》:“冰方盛,水澤腹堅。”鄭玄注:“腹,厚也……腹,本又作複。”《吕氏春秋·季冬紀》:“冰方盛,水澤復。”高誘注:“復,或作複,凍重絫也。”哀,愛也。《吕氏春秋·報更》:“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誘注:“哀,愛也。”《淮南子·説林》:“各哀其所生。”高誘注:“哀,猶愛也。”愛猶愛護也。腹哀者,複而愛護也。比言穴部可以複護胃腸,故取而名之。

    大横〔1〕,在腹哀下三寸,直臍傍,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大横 此穴與臍横直,故名大横。

    腹屈〔1〕,一名腹結〔2〕,在大横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3〕,灸五壯。

    〔1〕、〔2〕腹屈、腹結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以“腹結”作正名。據此下府舍穴云“在腹結下三寸”文義,似《外臺》等爲是。腹結,《千金翼》、《醫心方》均作“腸結”。腹屈,《外臺》、《銅人》、《資生經》、《聖濟總録》均作“腸窟”,《醫心方》作“腸屈”,疑窟爲屈之誤。據以上諸文分析,作“腹”似不如作“腸”義勝,姑仍存舊名。穴部當腹内大腸盤結屈曲之處,故取而名之。

    〔3〕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七呼”三字。此前後諸穴,均不言留幾呼,疑正抄本衍。

    府舍〔1〕,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2〕之會。此脉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脇上至肩〔3〕。此太陰郄〔4〕,三陰陽明支别〔5〕。刺入七分,灸五壯。

    〔1〕府舍 府者,聚藏之所也。舍者,居室也。此穴當足太陰、陰維、厥陰交會之處,象脉氣聚藏之居舍,故名府舍。

    〔2〕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

    〔3〕此脉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脇上至肩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六字。《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此三脉上下三入腹,絡肝脾,結心肺,從脇上至肩。”按此文與諸穴體例不合,且《外臺》等又不見載,疑係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4〕此太陰郄 此,原作“比”,據正抄本、《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郄,孔穴也。《荀子·賦篇》:“入郄穴而不偪者與。”郄穴是一組特定穴位,現一般記載十二經脉加陰、陽蹻及陰、陽維共十六郄穴,皆在四肢,而本穴又稱“太陰郄”,與上述十六郄穴有别,或出於古經。

    〔5〕三陰陽明支别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資生經》支作“之”。

    衝門〔1〕,一名慈宫,上去大横五寸,在府舍下横骨兩端約文〔2〕中動脉,足太陰、厥陰〔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衝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衡門”。衝與衡形相近,常互誤。如本經卷十一第六“長衡直揚”,《靈樞·五變》作“長衝直揚”,非是。本穴《外臺》等作“衡門”,亦形近而誤。此穴處適當下腹部脉氣出入氣衝(即氣街)之門户,故名衝門。

    〔2〕約文 文,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本經稱關節部大横文曰約文,如本卷第三十四委中穴云“在膕中央約文中”,《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亦同。故當以作“約文”爲是。

    〔3〕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作“陰維”。

    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章門下行至居窌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章門〔1〕,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脇窌。在大横外,直臍〔2〕,季脇端〔3〕,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4〕,灸三壯。

    〔1〕章門 章同障。《禮記·雜記上》:“四面有章。”陸德明釋文:“章,本或作鄣,音同,注亦同。”鄣與障通。《難經·四十五難》云:“藏會季脇。”丁德用注:“直臍章門穴是。”由於穴當藏氣共會之處,其外自有門以障蔽之,故名章門。

    〔2〕大横外,直臍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五字。

    〔3〕季脇端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季肋端”,二名雖異,所指實一。如本經卷二第二云:“帶脉起於季脇。”故此後帶脉穴亦云“在季脇下”。又本經卷二第七骨度亦只言季脇。而此後京門穴則又言季肋下,故知其實一也。《鍼灸圖考》云此穴“在第十一季肋端”。今多從此説,然十一季肋端與臍不相直,終非古法。

    〔4〕六呼 正抄本作“八呼”。

    帶脉〔1〕,在季脇〔2〕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註云:足少陽、帶脉二經之會。

    〔1〕帶脉 此穴適當帶脉之處,故名帶脉。

    〔2〕季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季肋”。義同。

    五樞〔1〕,在帶脉下三寸〔2〕。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3〕。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註云:足少陽〔4〕帶脉二經之會。

    〔1〕五樞 《説文·五部》:“五,五行也。从二,侌昜(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行應五臟,言此係五臟脉氣之樞要,故名五樞。

    〔2〕三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二寸”,疑誤。

    〔3〕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聖惠方》卷一百作“水道傍一寸陷者中”,當係另一家言。《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

    〔4〕陽 原作“府”,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京門〔1〕,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2〕,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門 京,大也。此穴既屬足少陽脉,又爲腎之募穴,脉氣充盛,有若大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氣所出入之一大門也。”

    〔2〕一名氣府,一名氣俞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八字。明抄本“俞”作“輸”,義同,此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 原作“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同,惟“監”作“藍”,形近誤也。明抄本作“在監骨中腰季本俠臍”,文有脱誤。《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作“在髂骨與腰中季脇本俠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肋”作“脇”,義同。《經穴彙解》卷三:“監骨,次註(按指《素問》王冰注)作骼骨(按顧從德本作髂骨)。又居髎下註云監骨,次註作骼骨。骼與髂通。監有攝守義。《左傳》:君行則有守。守曰監。監骨,攝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監骨,曰腰髖骨,曰腰髁骨。由此觀之,監、髖、髁,共髁之轉音同義。古書皆言監骨,蓋古言也。而此穴如與腰骨不相與,而章門當季脇,淵腋直下,則在向後。季肋之本,肋末連接腰骨,略屬腰部,故曰監骨腰中。王太僕監骨下加與字,益通。就脇腹之交取章門,故曰季脇,向後更有小肋,其本,是京門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門曰端,京門曰本,可以見也。《千金翼》、《外臺》與《千金》同。《甲乙》作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壹寸捌分,是以帶脉註文,混入於此,傳寫之誤。”此説是,今據《外臺》、《千金》等,參之明抄本及《素問》王冰注改。

    維道〔1〕,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脉〔2〕之會。刺入八分〔3〕,灸三壯。

    〔1〕維道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少陽、帶脉之會,帶以維繫一身,故謂之維道也。”

    〔2〕脉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居窌〔1〕,在章門下八寸三分〔2〕,監骨上陷者中,陽蹻、足少陽〔3〕之會。刺入八分〔4〕,灸三壯。《氣府論》註云:監骨作骼骨。

    〔1〕居窌 居,蹲也,坐也。《説文·尸部》:“居,蹲也。从尸古聲。,俗居从足。”段玉裁注:“凡今人蹲居字,古祇作居。……又别製踞字爲蹲居字,而居之本義廢矣。”《論語·陽貨》:“居,吾語汝。”何晏集解:“孔曰,子路起對,故使還坐。”《經穴解·膽經》:“居者,坐也。人坐則此穴而在腹與肢折曲之處,故曰居髎。”又如《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凡窌穴皆作“”,而本穴作“居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以穴居於髖部,故名居髎。《醫經理解·穴名解》:“居腹部監骨上,故曰居髎也。”此説亦通。

    〔2〕八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四寸三分”,按此前維道穴已云“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而居窌又在維道之下,故作“四寸三分”者,非是。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脉”二字。

    〔4〕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所入爲合”見《靈樞·九鍼十二原》。自“手太陰之脉”至“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見《靈樞·邪客》、《太素·脉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井、滎、腧、經、合五腧穴與經脉的關係;五腧穴與間穴的關係;肺手太陰脉在臂部九個雙穴共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問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岐伯對曰:五藏五俞〔1〕,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2〕,六六三十六俞。經脉十二,絡脉十五〔3〕,凡二十七〔4〕氣上下行〔5〕。所出爲井〔6〕,所溜爲滎〔7〕,所注爲俞〔8〕,所過爲原〔9〕,所行爲經〔10〕,所入爲合〔11〕。

    别而言之,則所注爲俞〔12〕。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滎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爲之俞〔13〕。非此六者,謂之間〔14〕。

    〔1〕五藏五俞 五臟的經脉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經、合五個腧穴。

    〔2〕六府六俞 六腑的經脉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原、經、合六個腧穴。

    〔3〕絡脉十五 十二經脉與任、督二脉各别出一脉,加脾之大絡,名十五絡。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又《難經·二十六難》指十二經之絡加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爲十五絡。此又一説也。歷代醫家,皆遵用前説。

    〔4〕二十七 十二經脉加十五絡脉,共爲二十七脉。

    〔5〕上下行 《難經·二十七難》作“相隨上下。”當係《難經》所據與《甲乙》所據,本自不同也。

    〔6〕所出爲井 出,《集韻·至韻》:“自内而外也。”此言脉氣由内而發出於外,猶如井水之初出,與後文“入”字相對。《難經集注·六十三難》楊注:“凡藏府皆以井爲始。井者,爲谷井爾,非謂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處,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義也。”《太素·本輪》注:“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處爲井也。掘地得水之後,仍以本爲名,故曰井也。人之血氣,出於四支,故脉出處以爲井也。”

    〔7〕所溜爲滎 溜,明抄本作“留”,《難經·三十六難》作“流”。按溜、流、留三字音同,故常假借,在此爲流動之義。滎,小水也。《説文·水部》:“滎,絶小水也。”段玉裁注:“絶者,窮也。引申爲極至之用。絶小水者,極小水也。”此言脉氣出後,尚未充盛,猶如流動之小水。

    〔8〕所注爲俞 以彼灌此曰注。《詩·大雅·泂酌》:“挹彼注兹。”孔穎達疏:“挹彼大器之水注之此小器之中。”俞,輪也。《太素·本輸》注:“輸送致聚也。《八十一難》曰:五藏輸者,三焦行氣之所留止。故肺氣與三焦之氣,送致聚於此處。故名爲輸也。”《類經》卷八第十四注:“注,灌注也。腧,輸運也。脉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9〕所過爲原 《靈樞·九鍼十二原》無此四字。《説文·辵部》:“過,度也。”度與渡古通。原,本作厵。《説文·灥部》:“厵,水泉本也。從灥出而下。原,篆文從泉。”《説文解字約注》引徐灝曰:“源泉所出,往往數處合流。多者至百源,如河源之星宿海是也,故從三泉。”故此“所過爲原”者,乃謂脉氣流行,滙合於此而過,如百泉之聚,故曰原。本經卷一第六云:“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者也。”即屬此義。

    〔10〕所行爲經 經,古與“巠”通。《説文·川部》:“巠,水脉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説文解字約注》:“按水脉爲巠,謂其行之直也。……《廣韻·十五青》巠下云:直波爲巠。是巠本有直義矣。水行直謂之巠,猶織從絲謂之經耳。凡言經脉,當以巠爲本字。”此言脉氣直行於此,故所行爲經。

    〔11〕所入爲合 《類經》卷八第十四注:“脉行至此,漸爲收藏,而入合於内也。”

    〔12〕别而言之,則所注爲俞 五俞穴若分别而言之,則脉氣所注之處,謂之俞。爲,猶謂也。

    〔13〕總而言之……皆爲之俞 總起來講,經脉中之井、滎、俞、原、經、合諸穴,都可以稱爲俞。

    〔14〕非此六者,謂之間 《太素·十二水》注:“其正取四支三十輸及三十六輸,餘之間穴。”《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散俞,謂間穴。”據此,則十二經脉在四肢肘膝以下井、滎、俞、原、經、合之間的其他穴位,謂之間穴。

    按:

    俞有廣狹二義:廣義者,凡人身經穴,皆可稱爲俞穴。狹義者,如十二經在四肢肘膝以下的五個特定穴位井、滎、俞、經、合,稱五俞穴;而五俞穴中脉氣所注之穴,又專稱俞穴;臟腑在背部之俞穴,則稱背俞穴。各篇所論,當據文義而加以分辨。

    關於原穴問題,古經説解不一。《靈樞·九鍼十二原》言十二原,即五臟經脉左右各有原穴,合爲十穴,加膏之原一,肓之原一,合爲十二穴。且言心之原大陵,實當心主手厥陰之脉。而《本輸》則五臟不言原,只言俞,其俞乃《九鍼十二原》所指原穴。此當爲後世所謂五臟以俞代原的根據。另有六腑各經脉皆有原穴。《甲乙》引《明堂》,與此基本一致,故本卷五臟經脉腧穴,不言原穴,只有六腑經脉腧穴有原穴。經文中並提出“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這應是對原穴重要意義的理論闡述。此其一也。《難經·六十六難》言五臟與六腑原穴,與《靈樞》同,唯增“少陰之原,出於兑骨”一條。兑骨,丁德用注指爲神門。五臟六腑加少陰一條,共得十二原之數。後世復將《靈樞》心之原,改作心主之原,將《難經》少陰之原,改作心之原,此即今日沿用之十二原穴。《六十六難》又云:“齊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藏六府。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爲原。五藏六府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此又一説。又《外臺》卷三十九注文云:“謹按《銅人》、《鍼經》、《甲乙》、《九墟經》,並無五藏所過爲原穴,唯《千金》、《外臺秘要》集有之,今列穴名於左:中郄、内關、公孫、列缺、水原。”今《千金》肝經又爲中封,而非中郄。注文另有心經通里一穴。此五臟原穴,又與《靈樞》、《難經》不同。從而説明,古醫家對原穴的定穴及其與内臟關係的理論闡述,認識並非一致,究其實質,尚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凡穴:手太陰之脉,出於大指之端,内屈〔1〕,循白肉際,至本節之〔2〕後太淵〔3〕,溜以澹〔4〕;外屈,上於本節之下〔5〕,一作本於上節。内屈,與諸陰絡〔6〕,會於魚際,數脉並注於此〔7〕,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8〕之下;外屈,出〔9〕於寸口而外〔10〕行,上至於肘内亷,入於大筋之下;内屈,上行臑陰〔11〕,入腋下;内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12〕。

    〔1〕屈 原作“側”,據《靈樞》、《太素》改。屈,彎曲也。

    〔2〕之 原脱,據《靈樞》、《太素》補。

    〔3〕太淵 此文既云已至太淵,而後文又云會於魚際,魚際居太淵之上,脉氣不當回還,似與流行方向不符,故疑“太淵“二字衍。

    〔4〕溜以澹 以,猶而也。澹,動也。《漢書·禮樂志》:“相放,震澹心。”溜以澹,言脉氣流行而有波動感。

    〔5〕上於本節之下 原作“外屈本指以下”。明抄本作“本於指以下”。義均難安,據正抄本,參之《靈樞》改。

    〔6〕與諸陰絡 《太素》作“與手少陰心主諸胳”。諸陰絡,此指手少陰、手太陰與手心主諸陰經之絡。

    〔7〕數脉並注於此 原作“數脉並注”,明抄本作“數脉並注於”,於下有“闕文”二字校文,正抄本作“數脉並注此”,今參明抄本與正抄本補“於此”二字。此下校文云:“此處有缺文。”當指乎此。此指手太陰、手少陰、手心主諸脉,皆灌注於魚際處。

    〔8〕壅骨 《太素》注:“壅骨,謂手魚骨也。”《釋骨》:“手大指本節後起骨曰壅骨。”

    〔9〕出 原脱,原校云:“一本有注字。”今據此校及正抄本補。並删原校。

    〔10〕外 《靈樞》、《太素》均無。

    〔11〕臑陰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臑陰,謂手三陰脉行於臑中,故曰臑陰。”此指上臂内側。

    〔12〕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太素》注:“手太陰一經之中,上下常行,名之爲順,數其屈折,從手向身,故曰逆數也。”《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然肺經之脉,從藏走手爲順,此則從手數至藏,故爲順行逆數之屈折。”

    按:關於經脉循行問題,本經卷二第一上,已有詳論。其中手三陰之脉,皆自胸走手,其方向爲離心性。本篇及此後手心主脉,則自手走胸,其方向爲向心性,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中《足臂十一脉灸經》所述二脉走向相同。從而説明,古代對經脉的論述,有多種醫籍,分别有所記載。故在《内經》中亦體現不同學説,井、滎、俞、經、合五俞穴之皆起於手説,即爲其中之一。

    肺出少商〔1〕,少商者木也〔2〕,在手大指端内側,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太陰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4〕,灸一壯。《氣穴論》註云:作三壯〔5〕。

    〔1〕少商 《明堂》注:“手太陰脉,歸之於肺,肺主於秋。脉之所起處,故謂之少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商者,金音也。言少者,以别於陽也。”商爲五音之一,在五行應金,在時應秋,在臟應肺。此穴爲肺手太陰脉之初出,故名少商。

    〔2〕少商者木也 《太素·本輸》注:“手足三陰皆以木爲井,相生至於水之合也。手足三陽皆以金爲井,相生至於土之合也。所謂陰脉出陽,至陰而合;陽脉出陰,至土而合也。”《明堂》注:“五藏之脉,是陰生於陽也。故井出爲木,滎流爲火,輸注爲土,經行爲金,合入爲水。”此言陰經五俞穴配五行,始於井木,以下按五行相生之序,依次相配。

    〔3〕角 原脱,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一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同本經,《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三呼”。

    〔5〕《氣穴論》註云:作三壯 氣穴,原作“氣府”,詳《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故據改。《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亦作“三壯”。

    魚際〔1〕者,火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内側散脉〔2〕中,手太陰脉之所流也,爲滎。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魚際 《明堂》注:“象彼魚形,故以魚名之,赤白肉畔,故曰魚際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曰魚曰魚際云者,謂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魚際則其間之穴名也。”

    〔2〕散脉 散行之脉也。

    太淵〔1〕者,土〔2〕也,在〔3〕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1〕太淵 《明堂》注:“少商初出爲井,可謂小泉(按泉,係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魚際停澹,此中湧注,故曰大泉之也。”淵,潭也,水滙聚處也。《論語·泰伯》:“如臨深淵。”《周易參同契》上編:“髣髴太淵,乍沈乍浮。”此指脉氣灌注之處,有如深淵,故名太淵。

    〔2〕土 原作“水”,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在 此下《明堂》、《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手”字,義勝。

    經渠〔1〕者,金也,在寸口陷者中〔2〕,手太陰脉〔3〕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4〕。

    〔1〕經渠 《明堂》注:“水出流注,入渠徐行。血氣從井出已,流注至此,徐引而行。經謂十二經脉也。渠謂溝渠。謂十二經脉血氣,流於此穴,故曰經渠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寸口陷中,謂之經渠,蓋太陰所行之渠也。”前者以十二經脉釋經,後者以太陰釋經,兩義皆通。蓋寸口陷中,既爲手太陰脉氣所行處,又爲脉之朝會處也。

    〔2〕寸口陷者中 穴當寸口脉關部凹陷處。

    〔3〕脉 原脱,據明抄本、《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4〕灸之傷人神明 《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灸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明堂》注:“口,通氣處也。從關口至魚一寸,五藏六府之氣,皆此中過,故曰寸口。手太陰脉等五藏五神之氣,大會此穴,則神明在於此穴之中。火又尅金,故灸之者,傷神明也。”

    列缺〔1〕,手太陰之絡〔2〕,去腕上一寸五分,别走陽明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1〕列缺 《太素·十五胳》注:“此别走胳,分别大經,所以稱缺,此穴列於缺減大經之處,故曰列缺也。”《明堂》注:“列,行列也。此别走胳,分别大經,所以稱缺之、列之。缺經之上,故曰列缺之也。”楊上善此解,兩處不一,前釋“列”爲動詞,後釋“列”爲名詞。《經穴解·肺經》:“穴名列缺者,以此穴同經渠、太淵三穴,併列於寸口,而此穴獨通於手陽明,而爲手太陰之絡,有缺焉以通於手陽明,故曰列缺。”《醫經理解·穴名解》:“腕後側上一寸,其筋骨罅中,謂之列缺,言列於缺陷處也。”按列與裂通,《禮記·内則》:“衣裳綻裂。”陸德明釋文:“裂,又作列。”缺,去也。《爾雅·釋詁》:“缺,去也。”手太陰之絡,自此别裂而去,故名列缺。列缺之名,或寓此義。

    〔2〕手太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陰之别,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去腕一寸,别走陽明。”此言手太陰脉之别走陽明者,故爲手太陰之絡。

    孔最〔1〕,手太陰之郄〔2〕,去腕七寸,專此處〔3〕缺文。金二七水之父母〔4〕。刺入三分,留三呼〔5〕,灸五壯。

    〔1〕孔最 《明堂》注:“孔者,空穴也。手太陰脉,諸脉中勝,此之空穴,居此脉之郤,故曰孔最之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陰之郄也,其地最廣,故謂其孔最大。”

    〔2〕郄 孔隙也,與隙、郤同。《史記·張釋之傳》:“雖錮南山猶有郄。”《漢書》郄作隙。《説文·邑部》隙,段玉裁注:“引申之凡間空皆曰隙,假借以郤爲之。”十二經脉各有一特定穴,謂之郄穴。

    〔3〕此處 明抄本無此二字。

    〔4〕專金二七水之父母 正抄本無此八字,另作“手太陰脉氣所發。”二七,《明堂》作“金九”,注:“西方金位,數當於九,故曰專金金九。金生水,故曰父母。有本爲二七也。”據楊注之義,似當以《明堂》文爲是。又按此文與别穴體例殊異,亦或早期注文誤入。

    〔5〕刺入三分,留三呼 分、呼二字原倒,據正抄本、存存軒本、四庫本乙正。留三呼,明抄本、《明堂》、《醫心方》卷二均無。

    尺澤〔1〕者,水也,在肘中約紋〔2〕上動脉,手太陰脉〔3〕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三分,留三呼〔4〕,灸三壯〔5〕。

    〔1〕尺澤 尺,原作“天”,據明抄本、正抄本改。《明堂》注:“水出井泉,流注行已,便入於海。十二經脉,出四支已,流注而行,至此入五藏海。澤謂陂澤,水鍾處也。尺謂從此向(按此下有一字不清)有尺也。一尺之中,脉注此處,留動而下,與水同義,故名尺澤。”《經穴解·肺經》:“穴名尺澤者,布肘而知尺,從腕上至此而長有尺也。肺經此穴,水之所聚爲澤,故曰尺澤也。”

    〔2〕肘中約紋 紋,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委中穴文例補。《説文·糸部》:“約,纏束也。”此指肘關節處大横紋。此紋横居如束,故名約紋。

    〔3〕脉 原脱,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文例補。

    〔4〕留三呼 原脱,此條末原校云:“《素問·氣穴論》註云:留三呼。”今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並删原校。

    〔5〕三壯 原作“五壯”,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俠白〔1〕,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脉〔2〕,手太陰之别〔3〕。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1〕俠白 《明堂》注:“白,肺色也。此穴在臂,俠肺兩箱,故名俠白。”《經穴解·穴名解》:“白者,金也。此穴在臑腋俠處,故名俠白。”

    〔2〕脉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尺澤穴文例删。

    〔3〕手太陰之别 《明堂》注:“别者,有正别之别,即經别也。有别走者,即十五絡也。”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陰之正,别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此即手太陰之别經。按十二經中,皆有别經,而餘脉不言,唯此穴言手太陰之别,不合體例,或亦係早期之注文而誤入。

    天府〔1〕,在腋下三寸,臂臑内亷動脉〔2〕,手太陰脉氣所發。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3〕,刺入四分,留三呼。

    〔1〕天府 《明堂》注:“肺爲上蓋,爲府藏之天,肺氣歸於此穴,故謂之天府。”《經穴解·肺經》:“穴名天府者,本經之脉,初離胸而入臂,爲本經諸穴最高之處,故曰天焉。曰府者,以統本經之氣。”按穴名之曰天者,皆在高位,本穴亦屬此義。

    〔2〕脉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及尺澤穴文例删。

    〔3〕灸之令人逆氣 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均無“灸之”二字,令作“使”。《明堂》注:“此穴之脉迫肺,更無餘脉共會。灸之損肺,故逆氣也。”

    按:

    本篇所論,乃手太陰肺脉在手臂部的穴位,從内容方面分析,含有以下幾點要義:①與篇首言“手太陰之脉”一節,有共同之處,反映了脉氣循行的向心性,故穴始於指端而漸向胸中。②以水泉之流,喻脉氣運行,稱之爲出、流、注、行、入,象水泉之初出及流通,以至於潛合入内。如《難經本義·彙考》引項氏家説云:“凡經絡之所出爲井,所溜爲滎,所注爲腧,所過爲原,所行爲經,所入爲合。井象水之泉,滎象水之陂,腧象水之竇,竇即窬也,經象水之流,合象水之歸。皆取水之義也。”此説深得五腧命名之義也。③其在肘以下之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五穴,爲五腧穴,與五行相配,構成五腧配穴法,乃五行生剋理論在鍼刺療法中的具體運用。根據五行與内臟的對應關係,按“實則瀉其子,虚則補其母”的原則,治療内臟疾病。④後世子午流注之取穴法,即是在五腧穴的基礎上,與日干日支等結合而成。⑤正由於經脉有向性運行,能直通内臟,因而四肢穴位,治療内臟疾病,較軀幹部穴位應用範圍更廣,其機理亦當屬此。故本篇及其餘各經所論,對鍼刺療法,實有重大意義。

    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本篇自“手心主之脉”至“内絡心胞”,見《靈樞·邪客》、《太素·脉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心主手厥陰脉循行概況及該脉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手心主〔1〕之脉,出於中指之端,内屈,循〔2〕中指内亷,以上留〔3〕於掌中,伏一本下有行字〔4〕。行兩骨之間,外屈,兩〔5〕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6〕,外屈〔7〕,一本下有出字。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内亷,入於小筋之下〔8〕,一本下有留字。兩骨之會上,入於胸中,内絡心胞〔9〕。

    〔1〕手心主 手,《靈樞》、《太素》均無。義同。《内經》中稱手心主者,亦有多篇,如《素問》之《通評虚實論》、《繆刺論》,《靈樞》之《終始》、《禁服》、《本輸》等皆是。

    〔2〕循 原脱,據《靈樞》、《太素》補。

    〔3〕留 與溜、流通。

    〔4〕一本下有行字 明抄本無此校文。

    〔5〕兩 此前《靈樞》有“出”字,《太素》作“其”字,疑爲“出”字之誤。

    〔6〕上二寸 《太素》作“上行三寸”。

    〔7〕屈 此下《靈樞》有“出”字,與原校同。

    〔8〕下 此下《靈樞》有“留”字,與原校同。

    〔9〕心胞 《靈樞》作“心脉”,《太素》作“心肺”,按心主脉之臟爲心包,故當以本經爲是。心胞之“胞”,雖與“包”義通,但在經文中,多稱“心包”或“心包絡”,如本經卷二第七云手心主“内屬於心包”,卷二第一上云心主手厥陰之脉“出屬心包絡”等皆是。

    按:

    本文原出《靈樞·邪客》,其所云循行概況與經脉篇,即本經卷二第一上有所不同,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之《足臂十一脉灸經》及《陰陽十一脉灸經》,也看不出有相同處,當係古代言經脉者之另外一系統,故與他文出入較大。本文言經脉走向,是從中指端始,最後至胸,這一點又與《靈樞·本輸》所言走向相同,均屬向心方向。

    心主出中衝〔1〕,中衝者,木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2〕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1〕中衝 衝者,脉氣運行之通道也。穴處正當中指之端,故名中衝。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角”。《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同本經。

    按:

    由于本經言此穴“在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故取穴多以手中指尖端中央,去爪甲如韭葉陷中爲凖。另一法則認爲應取中指内側爪甲角。如《經穴彙解》卷四云:“按《内經》、《甲乙》諸書,無内、外側字,次註、《聚英》言爪甲角,亦無内外文。《大全》言内端者,原于邪客篇。稻垣、道恒《筋骨銅人圖》曰:手厥陰中衝穴,古來不辨中指之内外。《靈樞》二篇曰:勞宫,掌中,中指本節之内間也。勞宫在内間,則中衝亦當在中指内側也。七十一篇(按指《靈樞·邪客篇》)曰:心主之脉,出於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亷,以上留於掌中。既曰端内,曰内亷,明是中指内側爪甲角。”今多從前法。

    勞宫〔1〕者,火也,一名五里〔2〕,在掌中央動脉中,手心主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勞宫 宫者,宫室也,此可引申爲處所。勞者,勞作也。手爲主要勞作噐官,此穴正當手之中心部位掌中,象勞作之處所,故名勞宫。

    〔2〕五里 《外臺》卷三十九同,《太素·本輸》:“溜于勞宫。”注:“《明堂》一名五星也。”《醫心方》卷二亦作“五星”。五星者,五指張開有如星狀,疑里爲星之誤。

    太陵〔1〕者,土也,在掌後〔2〕兩筋間〔3〕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注也,爲俞〔4〕。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陵 原作“大陵”,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二均作“太陵”。按大通太。《説文釋例》云:“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大極,《春秋》之大子、大上,《尚書》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漢》之大上皇、大后,後人皆讀爲太。或徑改本書,作太及泰。”是太淵、太白、太谿、太衝等,諸書亦多有大太互用者。然而考慮到以上幾穴,今均作“太”字,故本穴亦改作“太陵”。此穴近靠掌骨隆起處,形如大陵,故名太陵。

    〔2〕後 此下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有“骨”字。又《靈樞·本輸》亦云在“掌後”,故仍存其舊。

    〔3〕兩筋間 《靈樞·本輸》、《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兩骨間”。穴處表層有兩筋,深部有兩骨,文雖不同,實指一處,兩義皆通。

    〔4〕俞 此下明抄本有“音”二小字音注。,字書無,當係“庶”之誤。

    内關〔1〕,手心主絡〔2〕,在掌後去腕二寸,别走少陽。刺入二分〔3〕,灸五壯〔4〕。

    〔1〕内關 此穴爲心主手厥陰之别絡,乃脉氣運行之關要處,位當臂部内側,故名内關。

    〔2〕手心主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心主之别,名曰内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系於心包絡。《太素·十五胳脉》注:“檢《明堂經》,兩筋間下,有别走少陽之言。”上文即對手心主絡的具體説明。

    〔3〕二分 《醫心方》卷二作“三分”。

    〔4〕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三壯”。

    間使〔1〕者,金也,在掌後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2〕。

    〔1〕間使 《經穴解·心包絡》:“此穴在兩陰經之間,而本經乃心主臣使之官,故曰間使。”

    〔2〕三壯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七壯”。

    郄門〔1〕,手心主郄,去腕五寸。刺入三分,灸三壯〔2〕。

    〔1〕郄門 此穴爲心主手厥陰脉之郄穴,俞竅若脉氣之門户,故名郄門。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七壯”。

    曲澤〔1〕者,水也,在肘内亷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三分〔2〕,留七呼,灸三壯。

    〔1〕曲澤 澤,水滙聚處,此指脉氣滙聚處,故象澤。穴當肘關節彎曲處,故名曲澤。

    〔2〕刺入三分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天泉〔1〕,一名天温〔2〕,在曲腋下去臂二寸〔3〕,舉腋〔4〕取之。刺入六分,灸三壯。

    〔1〕天泉 《醫經理解·穴名解》:“泉爲水所出,心主脉行於上,故高而言天也。”

    〔2〕天温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天濕”。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脉灸經》之“脉”字,皆作“温”,故疑“天温”,當是“天脉”。

    〔3〕曲腋下去臂二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去臂”二字。《醫心方》卷二作“曲掖下臂三寸……有本在掖下前偶(隅)二骨間陷者中”。當以本經之文義勝,言穴在曲腋下離去臂之二寸處。

    〔4〕腋 原作“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是謂因天之叙”,見《靈樞·邪客》、《太素·脉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少陰脉獨無俞之生理與病機方面的有關問題及心手少陰脉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與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問曰:手少陰之脉獨無俞何也?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脉也〔1〕。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2〕,爲帝王〔3〕,精神之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客也〔4〕,客〔5〕之則心傷,心傷〔6〕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者〔7〕,心主之脉也,故獨無俞焉〔8〕。

    曰:少陰脉獨無俞者,心不病乎?曰:其外經脉病〔9〕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10〕於掌後兑骨之端〔11〕,其餘脉〔12〕出入曲折,其行之徐疾〔13〕,皆如手厥陰〔14〕心主之脉行也。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虚實疾徐以〔15〕取之。是謂因衝而泄〔16〕,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叙〔17〕。

    〔1〕少陰者,心脉也 少陰,指手少陰,因上文黄帝提問中已明言爲手少陰,而此言少陰者,省文也。心脉,心之經脉,此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心手少陰之脉”,義同。

    〔2〕五藏六府之大主也 《素問·靈蘭秘典論》云:“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王冰注:“任治於物,故爲君主之官。清静栖靈,故曰神明出焉。”大主,君王也。《左傳·僖十年》:“不十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杜預注:“大主,秦也。”

    〔3〕爲帝王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脈經》卷六第三作“心爲帝王”,《外臺》卷三十九載五藏官,心亦作“帝王”。足証本經亦有所據。《靈樞》與《太素》均無此三字。

    〔4〕邪弗能客也 客,原作“容”,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又《靈樞》雖亦作“容”,然據其篇名“邪客”之義及該篇論邪客内容,是亦當作“客”,足証作“容”,誤也。

    〔5〕客 原作“容”,正抄本同,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

    〔6〕心傷 明抄本無此二字。據上下句式,明抄本有脱文。

    〔7〕包絡者 包絡,明抄本無。者,連上句讀,文義欠安,不如底本義勝。

    〔8〕獨無俞焉 《太素》注:“《明堂》少陰亦有五輸主病,不得無輸,即其信也。”《靈樞發微·邪客》注:“此承上文而明手少陰心經不必有治病之腧也。腧者,穴也。前《本輸篇》止言心出于中衝云云,而不言心經者,豈心經獨無治病之輸乎?非謂心經無輸穴也。伯言少陰者,心之脉也,心爲五臟六腑之大主……其臟堅固,邪不能容……故凡諸邪之在心者,皆不在心,而在于心之包絡,包絡者,遂得以同于心主之脉,而即以心主稱之也。故治病者,亦治心包絡之穴而已,獨不取于心之輸者有以哉。”《靈樞集註·邪客》張志聰注:“包絡者,心主之脉也,獨無腧者,包絡代輸其血氣也。”馬、張二説義同。《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爲心之衛……然心爲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爲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絡之腧,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陰一經,所以獨無腧焉。”以上諸説,義尚不一,楊上善以《明堂》爲據,似對少陰獨無腧説,持否定意見,馬蒔與張志聰氏,基本上是隨文順釋,持以心包代心説,張介賓氏除持此論外,又提出一臟二經説。詳查《内經》有關經絡説,有十二脉與十一脉兩種學術體係,本文當與《靈樞·本輸》,同是在十一脉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學説,它與馬王堆漢墓帛書《陰陽十一脉灸經》、《足臂十一脉灸經》應係同源。而《明堂》腧穴,則應是在十二脉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就腧穴主治而言,較本文提出的“外經脉病而藏不病”説,也有所突破。故對本文所謂“手少陰之脉獨無俞”,應從不同學術體係方面去理解。

    〔9〕外經脉病 《靈樞發微》注:“心經之病,在于外經,凡經脉之行於外者偶病耳。心之内藏則不容病者也。”

    〔10〕獨取其經 獨取手少陰本經腧穴。

    〔11〕兑骨之端 兑通“鋭”,此指神門穴。

    〔12〕其餘脉 《太素》注:“餘謂十種經脉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其餘手足十二經脉之出入曲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脉行。蓋言十二經脉相同,非少陰之獨無腧也。”

    〔13〕其行之徐疾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4〕手厥陰 原作“手少陰”,此下原校云:“少陰少字,宜作太字,《同人經》作厥字。”明抄本作“手太陰”,“太”下原校云:“此太字誤也,按《銅人經》是厥字。”正抄本作“手厥陰”。《靈樞》作“手少陰”,《太素》作“手太陰”。按原校言《銅人經》,今本《銅人》中無此文,不知何據,然按文義,當以作手厥陰爲是,故據正抄本改,並删原校。

    〔15〕以 明抄本作“行”,疑誤。

    〔16〕因衝而泄 泄,明抄本作“瀉”,從補瀉的用詞講,作“瀉”義勝。《太素》注:“因衝,衝,盛也。”

    〔17〕因天之叙 叙,《靈樞》、《太素》作“序”,叙與序義同。《説文·攴部》:“敍,次第也。”叙,敍之俗體。《太素》注:“是謂因天四時之序,得邪去真存也。”

    心出少衝〔1〕,少衝者,木也,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内亷〔3〕之端,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少陰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4〕無治者,邪弗能客〔5〕也。故曰無腧焉〔6〕。

    〔1〕少衝 衝者,脉氣運行之通道也。少者,脉氣尚未壯也。故名少衝。

    〔2〕内亷 詳本卷手足部内外側之穴,均作“側”,此作“亷”者,疑誤。

    〔3〕角 原脱,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諸井穴文例補。

    〔4〕一 明抄本作“一有”當作“有一”爲是。

    〔5〕客 原作“容”,據明抄本及前段文義改。

    〔6〕少陰八穴……故曰無腧焉 原爲大字正文,明抄本同,正抄本無此二十二字。按本文與全卷體例殊異,且文中言“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今詳本經有少衝、少府、靈道、極泉四穴,在腧穴主治中,未見提及,然《外臺》卷三十九中,八穴均列有主治。《外臺》卷三十九内容,又係源於《甲乙》與《明堂》,是本經四穴未見主治,疑有脱文。另以一穴無治,釋獨無腧,於理難通。綜上所述,本文必係後人注文混入正文,姑變爲小字注文以存其説。

    少府〔1〕者,火也,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宫〔2〕,手少陰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灸三壯〔3〕。

    〔1〕少府 府者,脉氣滙聚之處。本穴爲手少陰之滎穴,滎者,小水也,象氣尚未壯,仍當稱少,故穴名少府。

    〔2〕直勞宫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本穴與勞宫穴横平相直。

    〔3〕灸三壯 原脱,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資生經》引《明堂》補。

    神門〔1〕者,上也,一名兑衝〔2〕,一名中都,在掌後兑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陰陽類〔3〕論》註云:神門在掌後五分,當小指間〔4〕。

    〔1〕神門 《素問·至真要大論》論“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時云“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氣也。”又論“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時,亦云“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脉氣。”足証神門穴於手少脉至關重要,心藏神,穴當心神之門户,故名神門。

    〔2〕兑衝 鋭衝也,因穴在掌後鋭骨之端,故名兑衝。

    〔3〕類 原脱,據《素問·陰陽類論》補。

    〔4〕《素問·陰陽類論》註……當小指間 今本《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作:“少陰脉謂手掌後同身寸之五分,當小指神門之脉也。”又《素問》刺瘧與繆刺兩處王冰注,均與此文不同,故疑此乃王冰自語,非引古經文。

    陰郄〔1〕,手少陰郄,在掌後脉中,去腕五分。刺入三分,灸三壯。《素問·藏法論》〔2〕註云:當小指之後。

    〔1〕陰郄 原脱,據目録及前後諸經文例補。此穴爲手少陰之郄穴,故名陰郄。

    〔2〕《素問·藏法論》 原作“陰陽論註”,今《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無此文,明抄本作“《素問·藏法論》”,藏法論係藏氣法時論之縮寫,故據改。

    通里〔1〕,手少陰絡〔2〕,在腕後一寸,别走太陽。刺入三分,灸三壯。

    〔1〕通里 手少陰在腕後僅二寸之地,四穴密連,如閭里之相處,此穴又爲手少陰絡,與手太陽脉互通,故名通里。

    〔2〕手少陰絡 絡,原作“經”,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少陰之别,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别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於舌本,屬目系。”此即對手少陰絡的具體説明。

    靈道〔1〕者,金也,在掌後一寸五分,或曰一寸〔2〕,手少陰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靈道 靈亦神也。《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孔安國傳:“靈,神也。”《素問·上古天真論》:“生而神靈。”心藏神,此穴爲神靈之通道,故名靈道。

    〔2〕或曰一寸 此文疑似注文,然《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有此文,疑係《明堂》或《甲乙》舊文,今仍存原貌。

    〔3〕三分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少海〔1〕者,水也,一名曲節,在肘内亷節後陷者中,動脉應手,手少陰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2〕,灸三壯〔3〕。

    〔1〕少海 海者,水滙聚處。肘關節亦脉氣滙聚處,故有澤、池、海等稱謂。少陰脉氣,非盛大者,故名少海。

    〔2〕五分 《資生經》卷一引本經云“針二分,留三呼,瀉五吸”,參之《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則《資生經》所引,不似《甲乙》文例,疑非是。《聖惠方》作“三分”。

    〔3〕灸三壯 《銅人》卷五引甄權、《資生經》卷一引《上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均云“不宜灸”。然本經卷五第一上所列禁灸諸穴無少海,故多從本經,不列禁灸。

    極泉〔1〕,在腋下筋間動脉〔2〕,入胸中〔3〕,手少陰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1〕極泉 極,盡頭。《廣雅·釋詁》:“極,已也。”《玉篇·木部》:“極,盡也。”《醫心方》卷二:“注云:掖下臂極處。”此言臂之極盡處。泉象脉氣所出之處,故名極泉。

    〔2〕筋間動脉 《醫心方》卷二作“兩筋間動脉”。此指腋窩處兩筋之間動脉處。

    〔3〕入胸中 《醫心方》卷二無。中,《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疑衍。

    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大腸手陽明脉在臂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大腸上合〔1〕手陽明,出於商陽〔2〕。商陽者,金也,一名而明〔3〕,一名絶陽,在手大指次指〔4〕内側,去爪甲角〔5〕如韭葉,手陽明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

    〔1〕上合 上,原脱,據《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及此後關衝、少澤二穴文例補。《類經》卷八第十六注:“按諸經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經獨言之者,蓋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腸、大腸俱在下,而經則屬手,故皆言上合某經也。”

    〔2〕商陽 手陽明大腸與手太陰肺相表裏,同屬金,其音商,此穴爲手陽明脉,性屬陽,故名商陽。

    〔3〕一名而明 原脱,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醫心方》卷二補。

    〔4〕手大指次指 謂手大指側之次指,即食指。非大指與次指也。此經脉部位用於表述手指與足趾之特定用語。

    〔5〕角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及諸井穴文例補。

    二間〔1〕者,水也,一名間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内側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二間 二者,商陽之次穴也。間者,間距也。穴當商陽後一個距段,次排二位,故名二間。

    三間〔1〕者,木也,一名少谷,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内側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三間 穴當商陽後兩個距段,次排三位,故名三間。

    合谷〔1〕,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2〕歧骨〔3〕間,手陽明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1〕合谷 大指與次指兩骨合攏處,形如山谷,故名合谷。

    〔2〕次指 《素問·刺瘧》與《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蓋古經已自不同,然義尚無異。

    〔3〕歧骨 原脱,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明抄本作“政骨”,“政”爲“歧”之誤,足証明抄之據本,亦有“歧骨”二字。

    陽谿〔1〕者,火也,一名中魁〔2〕,在腕中上側兩筋〔3〕間陷者中,手陽明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谿 穴當腕中上側兩筋間凹陷處,若谿谷焉,故名陽谿。

    〔2〕中魁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作“中槐”。按槐與魁俱取聲於鬼,古韻同屬微韻。是槐當爲魁之假借。

    〔3〕筋 原作“傍”,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偏歷〔1〕,手陽明絡〔2〕,在腕後三寸,别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偏歷 《太素·十五胳脉》注:“手陽明經上偏出此胳,經歷手臂,别走太陰,故曰偏歷也。”

    〔2〕手陽明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陽明之别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别走太陰。”此言手陽明脉於此别走手太陰脉,故爲手陽明之别絡。

    温溜〔1〕,一名逆注,一名蛇頭,手陽明郄,在腕後少士五寸,大士六寸〔2〕。刺入三分,灸三壯。大士、少士,謂大人小兒也〔3〕。

    〔1〕温溜 溜,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留”,音義皆同。溜者,流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温爲陽氣,陽氣所注,故曰温溜。”

    〔2〕少士五寸,大士六寸 少,《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小”,義同。大,正抄本作“太”,義亦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云:“在腕後五寸六寸間。”本經卷十一第二又云“在腕後五寸”。而今皆不拘少士、大士之説,於腕後五寸處取穴。

    〔3〕大士、少士,謂大人小兒也 明抄本、無此十字注文。

    下亷〔1〕,在輔骨〔2〕下,去上亷一寸,輔〔3〕齊〔4〕兑肉〔5〕其分外邪〔6〕。刺入五分,留五呼〔7〕,灸三壯。

    〔1〕下亷 亷,側邊也。穴當前臂上方至肘外側,上亷穴之下,故名下亷。

    〔2〕輔骨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肘下之骨曰臂骨。臂骨有正、輔二骨,輔骨在上,短細偏外,正骨偏内,長大偏内,俱下接腕骨也。”

    〔3〕輔 此上原有“恐”字,“恐”下有原注“疑誤”二字。明抄本作“恕”字。宋本《外臺》卷三十九作“怒”字。《經穴彙解》卷四改作“與”字。按作恐、作恕、作怒,或改作與,與上下文義均難屬。正抄本、明刊《外臺》、《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此字,今據删,並删原注。

    〔4〕齊 正抄本、明刊《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疑衍。

    〔5〕兑肉 鋭肉也。《醫經理解·穴名解》:“肘下臂肉高起者,謂之輔兑肉也。”

    〔6〕輔齊兑肉其分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八字。《循經考穴編·手陽明之經》作“鋭肉外斜縫中。”邪同斜。

    〔7〕留五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上亷〔1〕,在三里下一寸,其分抵〔2〕陽明〔3〕之會外邪〔4〕。刺入五分,灸三壯〔5〕。

    〔1〕上亷 穴當前臂上方至肘外側,下亷穴之上,故名上亷。

    〔2〕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底”二小字音注。

    〔3〕明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補。

    〔4〕其分抵陽明之會外邪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九字。《外臺》卷三十九惟有“陽明之會”四字。按此文義不明,存疑待考。

    〔5〕三壯 原作“五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按此前後諸穴亦均爲灸三壯,故據改。

    三里〔1〕,在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刺入三分,灸三壯。

    〔1〕三里 原作“手三里”。按本經文例,手足部位同名腧穴,均不加冠手、足字樣,此“手”字當係後人傍注,誤入正文,今據本卷目録、《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里,計間距名稱。如《太素·本輸》。“胃出於厲兑……入於下陵。下陵者,膝下三寸,胻外三里也。”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爲一里也。”是指同身寸之一寸爲一里。此穴距肘端三寸,故名三里。

    曲池〔1〕者,土也,在肘外輔骨屈〔2〕肘曲骨〔3〕之中,手陽明脉之所入也,爲合,以手按胸取之〔4〕。刺入五分〔5〕,留七呼,灸三壯。

    〔1〕曲池 池者,儲水處也,以象脉氣之儲留。穴當曲屈肘部之位,故名曲池。

    〔2〕屈 原脱,據正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曲骨 原脱“曲”字。《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兩骨”。正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曲骨”,據補。

    〔4〕以手按胸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以手拱胸取之”。《説文·手部》:“拱,斂手也。”拱手,雙手合於胸前。按胸,以手按胸部。此皆欲作屈肘狀,以便於取穴,故文雖異而義不殊。

    〔5〕五分 原作“五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改。

    肘窌〔1〕,在肘大骨〔2〕外亷陷者中,刺入四分,灸三壯。

    〔1〕肘窌 窌,竅穴也。以其在肘部,故名肘窌。

    〔2〕肘大骨 《釋骨》:“臂骨……其在肘者曰肘骨,曰肘大骨,曰肘外大骨。”此指肱骨而言。

    五里〔1〕,在肘上三寸〔2〕,行向裏大脉中央〔3〕。禁不可刺,灸十壯〔4〕。

    〔1〕五里 臑會爲手陽明之絡,此下五寸横平處即是本穴,故名五里。

    〔2〕三寸 《醫心方》卷二作“三寸半”。寸下《太素·本輸》注引《明堂》有“手陽明脉氣所發”七字,蓋本篇之命題已標明爲“手陽明”,故諸穴皆不再言手陽明脉氣所發,當是本經原删,故不從。

    〔3〕行向裏大脉中央 裏,原作“裹”,據明抄本、正抄本、四庫本、存存軒本及《太素·本輸》注引《明堂》、明刊《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一、《資生經》卷一改。楊上善注:“大脉,五藏大脉氣輸也,故禁刺不禁灸也。”按此當指手陽明脉氣,從曲池至肘窌,乃向外側斜行,由肘窌至五里,又需向内上斜行,故曰“行向裏”。又《千金》卷二十九無“央”字,宋刊《千金》無“向”、“央”二字,義並通。《醫心方》卷二無此七字。

    〔4〕十壯 原作“三壯”,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按:

    本經腧穴主治部分,言及灸五里時,皆言“左取右,右取左”,如卷七第五治痎瘧、卷八第一上治寒熱頸癧、卷十一第六治嗜卧、卷十二第五治目等皆是。又《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云“左取右,右取左”。本經不載者,當是在各主治項下均已言明,故腧穴項中,或係皇甫謐有意删除。

    臂臑〔1〕,在肘上七寸〔2〕肉〔3〕端,手陽明絡會〔4〕。刺入三分,灸三壯。

    〔1〕臂臑 穴當上臂臑部,故以此命名。

    〔2〕七寸 原作“七分”,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3〕肉 原作“膕肉”,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4〕手陽明絡會 絡下原有“之”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删。《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手陽明絡”,若此,則與偏歷穴、臑會穴同,故不可從。《鍼灸聚英》卷一上、《鍼灸大成》卷六均云:“手陽明絡、手足太陽、陽維之會。”《類經圖翼》卷六云:“手陽明絡也,絡手少陽之臑會。一曰手足太陽、陽維之會。”由于“手陽明絡會”一文,義不甚明,以上各説,雖出自後世醫籍,亦必有所據,故存之以供參考。

    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三焦手少陽脉在臂部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三焦上合手少陽,出於關衝〔1〕。關衝者,金也,在手小指次指〔2〕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關衝 此穴爲手少陽脉氣所出之處,當脉氣運行通道關要之地,故名關衝。

    〔2〕手小指次指 指手小指側之次指,即無名指也。非小指與次指。

    腋門〔1〕者,水也,在手〔2〕小指次指間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二分〔3〕,留三呼〔4〕,灸三壯。

    〔1〕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作“掖門”,《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等均作“液門”。按腋、掖、液三字用於此互通。如本經卷七第五治瘧、卷十一第二治狂疾、卷十二第六治齒痛均作“掖門”,卷八第一下治風寒熱作“腋門”,卷九第五治膽眩寒厥作“腋門”,明抄本作“液門”。《説文通訓定聲·豫部》:“《考工·弓人》:冬折幹而春液角。按解也,又爲掖。《漢書·王莽傳》液門注:液與掖同,古字通用。”三焦爲決瀆之官,主水道,故經穴命名,多與水液有關。本穴作腋、作掖、作液,均從液義。本穴當小指與次指關節高骨間,形若門户,以喻水液運行之門户,故名腋門。

    〔2〕手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二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參之此後中渚、陽池等穴改。

    〔4〕留三呼 原脱,據《醫心方》卷二,參之此前後諸穴補。

    中渚〔1〕者,木也,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中渚 《醫經理解·穴名解》:“小洲曰渚。指腕中間,其陷者有如渚焉,故謂中渚。”

    〔2〕間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陽池〔1〕,一名别陽,在手表〔2〕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二分,留六呼〔3〕,灸三壯〔4〕。《銅人經》云:不可灸〔5〕。

    〔1〕陽池 脉氣滙聚處,以象池焉,穴當手表之陽,故名陽池。

    〔2〕手表 此下原有“上”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手表,手外側面也。

    〔3〕六呼 原作“三呼”,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三壯”,且本篇諸穴均作“三壯”,故據改。

    〔5〕《銅人經》云:不可灸 銅,原作“同”,爲銅之假借,爲使書名免誤,據明抄本改。按《銅人》不可灸之説,不知何據。詳《外臺》、《千金》均云可灸,《素問》王冰注亦可灸,如《千金》卷二十一第一治消渴,口乾煩悶,可灸陽池五十壯;《素問·骨空論》:“掌束骨下灸之。”王冰注:“陽池穴也。”足証古無禁灸之説,近代鍼灸諸書,亦從本經,爲可灸穴。

    外關〔1〕,手少陽絡〔2〕,在腕後二寸陷者中,别走心主〔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外關 本穴爲手少陽之絡穴,係脉氣關要之處,位當前臂外側,與内關相對,故名外關。

    〔2〕手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少陽之别,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此言手少陽脉别走手心主脉,故爲手少陽絡。

    〔3〕别走心主 原作“别走心者”,《千金》卷二十九作“别走心主”,本經卷二第一下作“合心主”,足証作“心者”誤,故據改。

    支溝〔1〕者,火也,在腕後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

    〔1〕支溝 溝者,溝渠也。喻脉氣之運行,若在溝焉。《醫經理解·穴名解》:“支溝在腕後三寸,兩骨間陷中,其支派直透厥陰之間使,故謂其脉之行,如水之注入於溝也。”

    會宗〔1〕,手〔2〕少陽郄,在腕後三寸空中〔3〕,刺入三分,灸三壯。

    〔1〕會宗 《醫心方》卷二:“注云:空中一寸,有上、中、下,總爲會宗。上空主皮毛,中空肌肉,下空耳聾羊癎。”此言本穴空中一寸,有上、中、下三空,會總爲穴,故名會宗。宗,《説文通訓定聲·豐部》:“假借爲叢爲總。”

    〔2〕手 此上原衍“二穴”二字,本卷第二上星穴下,亦衍“一穴”二字可証,今删。

    〔3〕腕後三寸空中 本穴表述部位,與支溝穴難以區别,故《醫學入門》提出“支溝外旁一寸空中”。《醫宗金鑑》更具體指出“支溝、會宗二穴相並平直,空中相離一寸也”。而《鍼方六集》則云“腕後三寸,如外五分”。今有云在支溝穴尺側約一横指處,或云當支溝尺側旁約五分處,二説亦無特大差異,今並存之。

    按:

    此穴原在篇末,今據底本及明抄本目録、《外臺》卷三十九及各經穴位排列順序移此。

    三陽絡〔1〕,在臂上大交脉〔2〕,支溝上一寸。不可刺,灸三壯〔3〕。

    〔1〕三陽絡 《經穴解·三焦經》:“手太陽陽明俱有絡,與本經會於此穴,故名三陽絡。”

    〔2〕大交脉 經文以脉與脉相交會之處,謂之交。手少陽之絡,外繞臂,以其繞臂,則手三陽可相交焉,故名大交脉,穴名三陽絡。

    〔3〕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九壯”。然本經諸穴均作“三壯”,姑仍從其舊。

    四瀆〔1〕,在肘前五寸外亷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1〕四瀆 《爾雅·釋水》:“江、河、淮、濟爲四瀆,四瀆者,發原注海者也。”《風俗通義·山澤》:“《尚書大傳》、《禮·三正記》:江、河、淮濟爲四瀆。瀆者,通也。所以通中國垢濁,民陵居,殖五穀也。”《水經注·河水五》注:“自河入濟,自沛入淮,自淮達江,水徑周通,故有四瀆之名也。”本經卷一第七謂手太陽外合於淮水,手陽明外合於江水,手太陰外合於河水,手少陰外合於濟水。手太陽與手少陰相表裏,手陽明與手太陰相表裏,四經均在前臂内外側。手少陽之别,外繞臂,既繞臂,則可與四經相通,而三焦又爲決瀆之官,中瀆之府,能決通四瀆,故取四瀆之名,以明其義。

    天井〔1〕者,土也,在肘外大骨之後,肘後一寸〔2〕,兩筋間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一寸〔3〕,留七呼,灸三壯。

    〔1〕天井 穴在手少陽脉氣所入處,深以象井,又當高位,故名天井。

    〔2〕肘後一寸 原脱,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補。

    〔3〕一寸 原作“一分”,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清冷淵〔1〕,在肘上三寸〔2〕,一本作二寸〔3〕。伸肘舉臂取之。刺入三分〔4〕,灸三壯。

    〔1〕清冷淵 《醫經理解·穴名解》:“水之深者清冷,清冷淵,言其深也。”

    〔2〕三寸 原作“一寸”。一寸乃天井穴處,故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一本作二寸 《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九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

    〔4〕三分 明抄本作“三寸”,疑誤。

    消濼〔1〕,在肩下臂外開腋斜肘分下行〔2〕,刺入六分,灸三壯。《氣府論》註云:手少陽脉之會。

    〔1〕消濼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濼,大池也。山東名濼,幽州名淀。”《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五年》:“將其衆自赤柯濼東走。”胡三省注:“自淮以北,率以積水處爲濼。”《醫經理解·穴名解》:“濼,陂澤也。消濼,言水所消注處也。”

    〔2〕行 原作“胻”,此下原校云:“一本無胻字。”明抄本無此校文,此下有“音行”二小字音注。作“胻”與上下文義不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行”,於義爲是,《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行間”,係衍“間”字,亦可証當作行字,故據改,並删原校。

    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按:“及臂”二字原脱,據正抄本及此前手經諸文例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小腸手太陽脉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小腸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1〕。少澤者,金也,一名小〔2〕,在手小指之端〔3〕,去爪甲下〔4〕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二呼,灸一壯。

    〔1〕少澤 《經穴解·小腸經》:“澤者,水之所聚也。以其在小指之端,而又爲小腸之井。”

    〔2〕小 《太素·本輸》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少”。按:少、小,古互通。

    〔3〕端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有“外側”二字。

    〔4〕下 原脱,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前谷〔1〕者,水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前谷 穴在小指本節前,其形凹陷如谷,當肉之大會處,故名前谷。

    後谿〔1〕者,木也,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一分〔2〕,留二呼,灸一壯。

    〔1〕後谿 穴在小指本節後,其形凹陷如谿,當肉之小會處,故名後谿。

    〔2〕一分 原作“二分”,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腕骨〔1〕,在手外側,腕前起骨〔2〕下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二分〔3〕,留三呼,灸三壯。

    〔1〕腕骨 腕,《醫心方》卷二作“捥”,義同。穴在腕前起骨下陷者中,傍腕骨處,因骨而得名。

    〔2〕腕前起骨 《釋骨》:“外踝前微起者曰腕骨,曰腕中兑骨,亦曰鋭骨。其又前者,曰腕前起骨。”此指豌豆骨而言。

    〔3〕二分 《醫心方》卷二作“三分”。

    陽谷〔1〕者,火也,在手外側腕中,兑骨〔2〕下陷者中,手太陽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留三呼。

    〔1〕陽谷 穴屬手太陽,位在手外側腕中,鋭骨下凹陷如谷處,故名陽谷。

    〔2〕兑骨 兑同鋭,《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正作鋭。此指外踝骨,即尺骨莖突。

    養老〔1〕,手太陽郄,在手〔2〕踝〔3〕骨上一空〔4〕,腕後一寸〔5〕陷者中。刺入三分,灸三壯。

    〔1〕養老 養老之義,解有多種,如《經穴解·小腸經》:“其所治之症,皆老人之病也。”然本經及《外臺》所載本穴主治,僅肩痛如折、臑如拔、手不能自上下三症。難言皆老年病。《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陽故謂之老,此則其氣所養也。”此指太陽爲老陽,此穴可養本經之氣。《會元鍼灸學》:“養老者,元老之稱也,因此有折冲經絡之能,故名養老。”按養又可訓爲隱,《大戴禮·曾子事父母》:“兄之行若不中道則養之。”盧辯注:“養,猶隱之。”老可引申爲曲。《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犯曰:師直爲壯,曲爲老。”若是則養老有隱曲之義,以其穴在骨隙之中,隱曲而不顯,故名養老。

    〔2〕手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跨,又魯”四小字音注。

    〔4〕踝骨上一空 《經穴圖考》卷三:“《折衷》以指按踝骨令表腕内轉,一空見矣。”又法,屈肘仰掌,以指摸外踝處有一骨縫即是,如翻轉手掌,其縫即閉。

    〔5〕腕後一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在後一寸”,義反不明,今仍存其舊。腕,明抄本無。疑脱。

    支正〔1〕,手太陽絡〔2〕,在腕後〔3〕五寸,别走少陰者。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支正 穴處爲手太陰脉正經之支絡,故名支正。

    〔2〕手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手太陽之别,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内注少陰;其别者,上走肘,絡肩髃。”此言手太陽脉别走手少陰脉,故爲手太陽絡。

    〔3〕腕後 原作“肘後”,明抄本作“脉後”,當爲肘之誤。此下原校云:“一本作腕後”。明抄本無此校文。《外臺》卷三十九、《太素·經脉根結》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腕後”。作“肘後”者,或因手太陽之别,其别者,上走肘所致,然本經卷二第一下明言支正在腕後五寸,是以作肘後者,誤也。今據改,並删原校。

    小海〔1〕者,土也,在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陽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五壯〔2〕。《氣穴論》註云:作少海〔3〕。

    〔1〕小海 穴當脉氣滙聚之處,喻之以海,然此脉氣,非盛大者,故名小海。

    〔2〕五壯 原作“七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與《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3〕《氣穴論》註云:作少海 若作“少海”,則與手少陰脉穴名重,且《素問·痺論》王冰注亦作“小海”,故《氣穴論》注作少海誤也。

    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脾足太陰脉在股部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脾出〔1〕隱白〔2〕,隱白者,木也,在足大指〔3〕端内側,去爪甲角〔4〕如韭葉,足太陰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壯。

    〔1〕出 原作“在”,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此後文例改。

    〔2〕隱白 《經穴解·脾經》:“穴名隱白者,以脾經爲土,而土生金,金之色白。故土生金,金隱於土中,故曰隱白。”《會元鍼灸學》:“又在足大指内側白肉際,故名隱白。”按前説較迂,且全卷穴名,他經均無以五色代五行者,而本經、本穴亦不屬金,説理費解。又隱與陰通,《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求乎陰之道也。”唐石經作“隱”。又本經卷第五:“太陰根於隱白。”存存軒本作“陰白”,詳足部之穴,足太陽有“至陰”,足少陽有“竅陰”。則此從陰爲訓,義亦通。白,當指白肉際。

    〔3〕指 古通指手、足指。《左傳·定公十四年》:“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履。”杜預注:“其足大指見斬,遂失履。”

    〔4〕角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大都〔1〕者,火也,在足大指本節後〔2〕陷者中,足太陰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3〕。

    〔1〕大都 都者,聚也。《廣雅·釋詁》王念孫疏證:“都之言豬也。《禹貢》:大野既豬,彭蠡既豬,熒波既豬。《史記·夏本紀》並作都。都、豬,皆聚也。僖十六年《穀梁傳》云:民所聚曰都。”《經穴解·脾經》:“凡氣血交會聚之地,則以都名之。穴名大都者,以此經在足大指之本節,故名大都。”

    〔2〕本節後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若此,似與太白穴分寸相重。《醫學綱目·穴法上》云:“按本節後,後字當作前更詳。”《經穴彙解》卷五改作“本節之前”,並按云:“前,舊作後,《甲乙》、《千金》、《千金翼》、《外臺》、次註、《資生》以下諸書從之,《醫學綱目》獨作本節之前是也。不然,則太白不應容核骨下,故今訂之。”按此説可參,今多作“本節前”。

    〔3〕三壯 原作“一壯”,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太白〔1〕者,土也,在足〔2〕内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白 《經穴解·脾經》:“穴名太白者,本經爲土,土所生者金,井名隱白,已舍金之義矣。至此爲俞土,土所生者金,故名太白。”《會元針灸學》:“太白者,脾之和也。陰土遇陽而相合,以化土屬肺應象天之太白星。此穴有全土生金之功,故名太白。”按二説似覺迂誕。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脾足太陰之脉,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内側白肉際,過核骨後。”是此白,當指白肉際之白。太,大也。此穴當赤白肉際之大白處,故名太白。

    〔2〕足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有“大趾”二字。

    公孫〔1〕,在足大指本節後一寸,别走陽明,足太陰絡〔2〕也。刺入四分,留二十呼,灸三壯。《素問·刺瘧論》註云:作七呼〔3〕。

    〔1〕公孫 《經穴解·脾經》:“脾經自井隱白木生大都火,以及太白土,又將生商邱金,有祖孫父子之義,故曰公孫。”《醫經理解·穴名解》:“凡同支之脉,自孫而分之,自祖而分之,分於斯合於斯,故謂其穴爲公孫也。”詳此穴之解,歧義頗多,謹按孫與遜通。《廣雅·釋詁》:“遜,去也。”《説文·八部》:“公,平分也。”此穴爲足太陰絡,自此而别走陽明。是足太陰行至此,一者仍走太陰,一者别走陽明,二脉平分而去也。公孫之義,或當屬此。

    〔2〕足太陰絡 原作“太陰絡”,據諸絡穴文例補“足”字。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太陰之别,名曰公孫,去本節後一寸,别走陽明;其别者,入絡腸胃。”此言足太陰脉别走足陽明脉,故爲足太陰絡。

    〔3〕《素問·刺瘧論》註云:作七呼 原脱,據明抄本補。

    商丘〔1〕,者,金也,在足内踝〔2〕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刺入四分。

    〔1〕商丘 本穴屬足太陰之經,於五行屬金,金音商。穴又在足内踝下微前,内踝隆起如丘,故名商丘。

    〔2〕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跨,又魯”四小字音注。

    三陰交〔1〕,在内踝上三寸〔2〕,骨下〔3〕陷者中,足太陰厥陰少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三陰交 此穴當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三脉交會之處,故名三陰交。

    〔2〕三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均作“八寸”。

    〔3〕骨下 指脛骨下緣。

    按:

    本穴部位,一云在内踝上三寸,一云在内踝上八寸,二説差異較大。《經穴彙解》卷五:“按《千金》及《千金翼》灸卵法作捌寸誤。《千金》曰:狂邪驚癎,灸承命穴,在内踝後上行叁寸動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陰,名三陰交。《千金翼》云:大陰内踝上,一名三陰交。又云:鍼足太陰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陰交。今並移於别名。骨下,謂骨後也。《肘後》曰:踝尖上叁寸,《金鑑》從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屬,皆除骨言之。……《外臺》引《集驗方》曰:内踝上大脉,並四指是也。”此論以肯定作踝上三寸爲是。然作八寸者,除前引文獻外,又如《醫心方》卷二十二引《産經》圖中之足太陰脾脉圖,商丘之上有一太陰穴,太陰之上爲漏谷,漏谷之上爲陰交。與《外臺》排列順序一致,《外臺》雖云三陰交在踝上三寸,漏谷在内踝上六寸,而三陰交却列漏谷之後,恐亦非巧合。又據本經卷二第一上經脉循行言足厥陰脉“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足太陰脉“上腨内,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是兩脉相交處,亦非内踝上三寸也。是則有關本穴之部位,亦或古有三寸、八寸二説,今並存之,以待考焉。

    漏谷〔1〕,在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足〔2〕太陰絡。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漏谷 漏,空穴也。《淮南子·修務訓》:“禹耳參漏。”高誘注:“參,三也。漏,穴也。”此穴亦爲足太陰之絡,象谷之有孔隙者,必有水脉别出焉,故名漏谷。

    〔2〕足 此前《外臺》卷三十九有“亦”字,義勝,以公孫爲足太陰絡也。

    地機〔1〕,一名脾舍,足太陰郄,别走上一寸〔2〕,空〔3〕在膝下五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地機 地,對天而言,言天者,多指高位,言地者,乃指低位。機,要也。《戰國策·秦策》:“聽者存亡之機。”高誘注:“機,要也。”此穴爲足太陰之郄穴,位處下部,爲脉氣運行要地,故名地機。

    〔2〕别走上一寸 足太陰與足厥陰脉在踝上八寸處相交後,前後别行,此穴正當其相交别行處上一寸,故曰别走上一寸。

    〔3〕空 此前《醫心方》有“一”字。義無異。

    陰陵泉〔1〕者,水也,在膝下内側輔骨〔2〕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陰陵泉 下肢内側屬陰,外側屬陽。《説文·部》:“陵,大也。”,阜字。脛骨内髁隆起如大阜,故曰陵。脉氣所入,氣漸深也,喻之以泉。由於本穴位當下肢内側,脛骨内髁下,脉氣所入處,故名陰陵泉。

    〔2〕輔骨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胻骨者,俗名臁脛骨也。其骨兩根,在前者名成骨,又名骭骨,形粗,膝外突出之骨也;在後者名輔骨,形細,膝内側之小骨也。”

    血海〔1〕,在膝臏上内亷白肉際二寸中〔2〕,足太陰脉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五壯〔3〕。

    〔1〕血海 脾統血,血海爲血氣滙聚之地,此穴乃足太陰脉氣通應血海之處,故善治經血之病,因名血海。

    〔2〕二寸中 原作“二寸半”,正抄本作“一寸半”,明抄本作“三寸半”,疑皆有誤。《千金》卷二十九作“二寸半”,原校云:“一作三寸。”《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二寸中”,是則“半”係“中”之誤,《千金翼》卷二十六作“二寸”,亦可証,故據改。

    〔3〕壯 此下明抄本有“臏,音牝”三小字音注。

    箕門〔1〕,在魚腹〔2〕上越筋間〔3〕,動脉應手,太陰市内〔4〕,足太陰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一云: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5〕。《素問·三部九候論》註云:直五里下,寬鞏足單衣〔6〕,沈取乃得之,動脉應於手。

    〔1〕箕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謂箕坐則此穴兩張如門也。”古人坐皆箕坐,今之所謂跪坐狀。

    〔2〕魚腹 此指股内隆起之肉,形如魚腹,故名。

    〔3〕越筋間 原作“越兩筋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越筋間”,《素問·三部九候論》王冰注作“趨筋間”,又明抄本原校云:“一云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外臺》云:“一云在股上起筋間。”《千金翼》原校云:“一云在陰股内起脉間。”脉當爲筋之誤。《東醫寶鑑·鍼灸篇》引《靈樞》亦作“在股上起筋間”。綜上所述,疑作“越”作“趨”者,係“起”之誤也。又據諸書,均無“兩”字,故删。

    〔4〕太陰市内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陰市内”,疑“太”字衍。然陰市乃足陽明經穴,在下肢上部,居膝上三寸,而本穴在下肢内側,居膝上九寸,若以陰市定標取本穴,於理亦難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作“陰股内”。《經穴彙解》卷五:“《甲乙》曰:太陰市内。《千金》、《千金翼》、《外臺》並作陰市内,蓋字之訛。太陰市内,疑是入陰股内。”又《千金翼》原校云:“一云陰股内起脉間。”詳上文義,疑市爲“市”之誤。《説文·市部》:“市,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韍文市。”《説文通訓定聲》:“祭服曰市。上古衣獸皮,先知蔽前,繼知蔽後,市象前蔽以存古。”是此當爲“陰市内”,言穴在蔽前陰之市内也。

    〔5〕一云:在股上起筋間,此當是 此十一字原脱,據明抄本補。原作大字,今據底本體例,改作小字。

    〔6〕寬鞏足單衣 此文義難解。明抄本作“寬足衣”。《説文·韋部》:“韤,足衣也。”足衣,袜也,義亦難通。又《説文·韋部》,段玉裁注:“按《玉篇》云,扶豆、扶武二切,尻衣也。……攷許書,韤,足衣也。絝,脛衣也。則當别有尻衣,即《史》、《漢》萬石君傳所謂中裙也。而《廣韻·麌韻》曰,尻衣。”是則或指尻衣,即今之護前後陰之短褲。以此穴在股陰上部,故需寬緩尻衣,方可取之。然否,待考。

    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肝足厥陰脉在股部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肝出大敦〔1〕,大敦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2〕如韭葉及〔3〕三毛〔4〕中,足厥陰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大敦 敦,墩也,堆也。《説文·部》:“,小也。”段玉裁注:“其字俗作堆,堆行而廢。……李善注七發曰:追,古堆字。《詩》追琢其章。追亦同。蓋古治金玉突起者爲,穿穴者爲琢。語之轉爲敦,如《爾雅》之敦丘。俗作墩。”《爾雅·釋丘》:“丘一成爲敦丘。”郭璞注:“今江東呼地高堆者爲敦。”郝懿行注:“敦之爲言堆也。”此穴居大指之上,大指狀如敦,故穴名大敦。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均有“角”字。

    〔3〕及 《經脉俞穴新考証》:“此穴蓋不在爪甲之兩側,而在爪甲後如韭葉之叢毛中,及字,蓋是衍文。”按及字亦可訓爲至,不必作連詞解。

    〔4〕三毛 《圖翼》卷三:“足大指爪甲後爲三毛。毛後横紋爲聚毛。”按三,衆也。《儀禮·鄉射禮》:“拜受者三人。”鄭玄注:“言三人則衆賓多矣。”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叢毛義同。叢,聚也,衆也。聚亦可訓衆。故三毛者,即衆毛也。《圖翼》説,恐失之矣。

    按:

    關於本穴之部位,自來説法不一,如《素問》王冰注作“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太素·本輸》注則云“足大指端及三毛,皆是大敦。”似謂兩處皆大敦穴也。《經穴彙解》卷五云:“按次註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處,是古來之説也。《類經》載一説曰:内側爲隱白,外側爲大敦。《聚英》、《醫統》從之,非也。凡井穴,《靈樞》有言内外側,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靈樞》不言而言之者,乃古傳,不可廢。唯此穴曰及三毛中。又《繆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側。《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非也。”又《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王冰注:“謂大敦穴。”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肝足厥陰之脉,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及《脉書》亦均謂“厥陰脉,繫於大指叢毛之上”。均可証本穴當在爪甲後三毛中爲是。

    行間〔1〕者,火也,在足大指間動脉應手〔2〕,陷者中,足厥陰脉〔3〕之所溜也,爲滎。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行間 以脉氣行處足大指與次指之間,故名行間。

    〔2〕應手 原脱,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脉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補。

    太衝〔1〕者,土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2〕,陷者中,足厥陰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註云:在足大指本節後内間二寸陷者中,動脉應手。

    〔1〕太衝 穴當脉氣運行之較大通道處,故名太衝。

    〔2〕或曰一寸五分 《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以及《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無此六字。曰,《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中封〔1〕者,金也,在足内踝前一寸〔2〕,仰足取之,陷者中〔3〕,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脉之所行〔4〕也,爲經。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在内踝前一寸五分。

    〔1〕中封 封,封藏也。《左傳·文三年》:“封殽尸而還。”杜預注:“封,埋藏之。”《千金》卷十一第四謂本穴“在内踝前筋裏宛宛中”。《子午流注説難》:“穴在踝前陷中,兩大筋所封閉,故名中封。”

    〔2〕一寸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刺瘧》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三十均作“一寸半”。是古已有此二説,今皆從本經。

    〔3〕陷者中 《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此三字均在“一寸”之下,義較勝,然《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同本經,或古經原如是。

    〔4〕行 原作“注”,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改。

    蠡溝〔1〕,足厥陰之絡〔2〕,在足内踝上五寸,别走少陽。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蠡溝 《太素·十五胳脉》注:“蠡,力洒反。瓢勺也。胻骨之内,上下虚處,有似瓢勺渠溝,此因名曰蠡溝。”按此穴名訓“溝”則同,均指骨旁肌肉凹陷處如溝。解“蠡”則不一,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蠡,蟲嚙木也,横行直透,惟其所往,其絡透於光明之穴,故以蠡象。”詳楊訓“瓢勺”,然此處似無此象。穴名解訓“蟲嚙木”,似失之遠矣。又詳蠡與離通,《淮南子·修務訓》:“修彭蠡之防。”《北堂書鈔》卷四引作“離”。離又通麗,《易經·離》:“離王公也。”陸德明釋文:“離,鄭作麗。”麗訓附,有近義。是此穴在骨旁近溝處,故名。

    〔2〕足厥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厥陰之别,名曰蠡溝,去内踝上五寸,别走少陽;其别者,循脛上睾,結於莖。”此言足厥陰脉别走足少陽脉,故爲足厥陰絡。

    中郄〔1〕,一名中都〔2〕,足厥陰郄,在内踝上七寸〔3〕骨〔4〕中,與少陰相直〔5〕,刺入三分留六呼,〔6〕,灸五壯。

    〔1〕中郄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脚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穴爲厥陰之郄,居脛骨中部,故名中郄。

    〔2〕一名中都 一名,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脚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四字明抄本在“灸五壯”下,不合本卷文例,當係錯簡,不從。

    〔3〕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二小字音注。

    〔4〕骨 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5〕與少陰相直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本經。按此文義不明,待考。

    〔6〕留六呼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

    膝關〔1〕,在犢鼻〔2〕下二寸〔3〕陷者中,足厥陰脉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膝關 穴傍膝部機關之處,故名膝關。

    〔2〕犢鼻 犢,泛指牛,《三國志·吴志·魯肅傳》:“乘犢車。”蓋牛車也。膝蓋連及其兩膝眼,若牛之鼻焉,故名犢鼻。又足陽明有穴名犢鼻者,在膝臏外側,因部位而得名,本文非指此。

    〔3〕二寸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三寸”。

    曲泉〔1〕者,水也,在膝内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2〕,屈膝而〔3〕得之,足厥陰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曲泉 穴當膝内輔骨下,膝關節屈曲處,爲足厥陰脉氣所入之合穴,其氣漸深,有若泉焉,故名曲泉。

    〔2〕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位當半膜肌腱與半腱肌腱之間凹陷處。

    〔3〕而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陰包〔1〕,在膝上四寸,股内亷兩筋間,足厥陰别走〔2〕此處有缺〔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陰包 《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陰胞”。按包亦通胞,故《鍼灸大全》“一名陰胞”之説,恐欠妥。《經穴解·肝經》:“穴名陰包者,蓋肝經過膝,而行乎兩陰之中,爲太陰、少陰所包,故曰陰包。又以穴在股之槽中,亦象包形。”《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陰部之虚,大有容處也。”此説失之於籠統。另有以包有包姙之義爲釋者,且主治胞宫之病,故名陰包。詳本經及《外臺》、《醫心方》載本穴主治,僅言及“腰痛、少腹痛”,《千金》及《千金翼》有關婦女病主治中,亦未提及本穴,而明确提出本穴治婦女病者,現僅見於明代鍼灸文獻,故此説尚需進一步考証。又從陰陽相生之義理解,包通胞,有姙育之義。《素問·陰陽類論》云:“一陰至絶作朔晦。”是厥陰含陰盡陽生之理,以其陰中生陽,或屬包義。

    〔2〕足厥陰别走 此下原校曰:“此處有缺”。明抄本亦云“缺文”。正抄本作“足厥陰别走太陰”,不知所謂缺文,是否係“太陰”二字,然詳有關經絡諸經文中,尚難找到足厥陰於此别走太陰之説,故暫不從補。又《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九十九均同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今存疑。

    〔3〕此處有缺 明抄本作“缺文”。

    五里〔1〕,在陰亷下〔2〕,去氣衝五寸〔3〕,陰股中動脉。刺入六分,灸五壯〔4〕。《外臺秘要》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5〕。

    〔1〕五里 《醫經理解·經穴解》:“蓋五藏之里道也。”按本經及本穴無與五臟相連之義,此説恐失之迂誕。里,里程也,此爲計長度名稱,以寸爲里,五里者,五寸也。《素問·鍼解》云:“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注:“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此三里之里與五里之里義同。然凡言幾里,必有定點,本穴以去氣衝五寸(原誤作三寸),故名五里。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二寸”二字。按陰亷穴去氣衝二寸,本穴又在陰亷下二寸,與下文原云“去氣衝三寸”之數不符,更與五里之名難合。疑本經因其不合而删。詳其穴位,二或係三之誤。今皆定陰亷下一寸,恐亦誤。

    〔3〕去氣衝五寸 原作“去氣衝三寸”。《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外臺》卷三十九與本經同,然又與其上文“陰亷下二寸”之數不合。《醫心方》卷二亦同本經,而注云:“去腹五寸,故曰。”此正可糾正“去氣衝三寸”之誤,又是對穴名的訓釋。又原校引《外臺》“去氣衝三寸”之文,定係與本經不同,若相同,何需乎校,故可推知本經原不作三寸。且三與五,亦常易互誤,如本穴下文“灸五壯”,《外臺》即作“灸三壯”。綜上所述,則三寸當係五寸之誤,作五寸又與五里之名合,故據改。氣衝,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4〕五壯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三壯”、疑誤。

    〔5〕《外臺秘要》……三寸 原作“《外臺秘要》作去氣衝三寸,去外亷二寸”。今本《外臺》卷三十九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明抄本同,惟脱“下”字,衝作“街”。據改。

    陰亷〔1〕,在羊矢〔2〕下,去氣衝〔3〕二寸動脉中,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陰亷 穴當前陰之側邊,故名陰亷。

    〔2〕羊矢 《醫心方》卷二注:“羊矢亦曰鼠,陰之兩亷,腹與股相接之處。”《圖翼》卷八:“羊矢,在陰旁股内約文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二説文異而義同。

    〔3〕氣衝 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足少陰及股并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按:“四穴”及“二穴”四字原脱,據明抄本及此後足少陽與足太陽二脉文例補)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腎足少陰脉在股部的七個雙穴、陰蹻脉兩個雙穴、陰維脉一個雙穴,共二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腎出湧泉〔1〕,湧泉者,木也,一名地衝,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2〕指宛宛中,足少陰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湧泉 足少陰之脉,起於小指之下,斜趣足心,脉氣至此,有如泉水之噴湧而出,故名湧泉。

    〔2〕捲 卷歛也。如《淮南子·兵略》:“五指之更彈,不若捲手之一挃。”《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惟《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踡”,《玉篇·足部》:“踡,具員切,踡跼,不伸也。”義同。

    然谷〔1〕者,火也,一名龍淵〔2〕,在足内踝前〔3〕起大骨〔4〕下陷者中,足少陰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饑欲食〔5〕。

    〔1〕然谷 然,燃之本字。《説文·火部》:“然,燒也。”原注:“臣鉉等曰:今俗别作燃,蓋後人增加。”本穴爲足少陰脉氣所溜之滎穴,於五行屬火,火則能燃。位當内踝前起大骨下凹陷如谷處,故名然骨。

    〔2〕淵 《千金》卷二十九、《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均作“泉”,此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

    〔3〕前 此下《千金》卷二第一有“直下一寸”四字。

    〔4〕大骨 《釋骨》:“内踝下前起大骨曰然骨。”今指舟骨結節而言。

    〔5〕刺之多見血,使人立饑欲食 正抄本、《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均無此十一字。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明抄本、《素問·繆刺論》、《資生經》“饑”均作“飢”。饑與飢通。

    太谿〔1〕者,土也,在足内踝後,跟〔2〕骨上動脉陷者中,足少陰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太谿 太,大也。穴當内踝後,跟骨上凹陷如谿處,故名太谿。

    〔2〕跟 明抄本誤作“踝”,此下有“音根”二小字音注,亦証其正文誤。

    大鍾〔1〕,在足跟後衝中〔2〕,别走太陽,足少陰絡〔3〕。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水熱穴論》註云:在内踝後。《刺腰痛論》註云:在足跟後街〔4〕中,動脉應手。

    〔1〕大鍾 《醫經理解·穴名解》:“鍾,聚也。經脉之聚而分處也。”《會元鍼灸學》:“大鍾者,即足跟之踵,上身之陽氣鍾聚貫足踵中,其足後跟大如覆盅,故名大鍾。”按《釋名·釋形體》:“足後曰跟,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又謂之踵。踵,鍾也。鍾,聚也。體之所鍾聚也。”大鍾之名,當取義於此。

    〔2〕足跟後衝中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足跟後街中”。義均同。《醫心方》又云:“有本作踵中。”又《素問·刺瘧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足内踝後街中。”詳本穴部位,實當跟骨上内踝後,故言足跟後,於義欠安。且本經卷二第一下亦云大鍾“當踝後繞跟”。故作“踵中”,義亦爲勝。衝或爲踵之誤,街又因與衝義互通而誤。故疑本文當以作“内踝後踵中”爲是。

    〔3〕足少陰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少陰之别,名曰大鍾,當踝後繞跟,别走太陽;其别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貫腰脊。”此言足少陰脉别走足太陽脉,故爲足少陰絡。

    〔4〕街 原作“衝”,據明抄本及今《素問·水熱穴論》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照海〔1〕,陰蹻脉所生〔2〕,在足内踝下〔3〕。刺入四分,留六呼,灸三壯。

    〔1〕照海 《醫經理解·穴名解》:“其地如海之大,穴如火之炤於海也。”按本穴既屬於腎足少陰脉,又爲陰蹻脉所生,脉氣盛大如海,此前有足少陰滎穴然谷之火相照,故名照海。

    〔2〕陰蹻脉所生 《難經·二十八難》:“陰蹻脉者,亦起於跟中,循内踝上行。”丁德用注:“循内踝者,照海穴也。”

    〔3〕下 此下原有“一寸”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水熱穴論》及《素問·調經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水泉〔1〕,足少陰郄,去太谿下一寸,在足内踝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水泉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札記引舊抄零本、《銅人》卷五均同。宋刊《外臺》、《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均作“水原”。宋刊《千金》作“水源”。《史諱舉例》卷五避嫌名例:“唐高祖父名昞,兼避丙。韓愈《諱辨》專辨嫌名,而謂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不知《南史·沈滸傳》,稱仲高而不名,即諱虎之嫌名滸;貞觀廿三年,改興勢縣爲興道,即諱世之嫌名勢;稱彦節而不名,即諱昞之嫌名秉;德宗九日賜曲江宴詩,時此萬樞暇,即諱基之嫌名機也。然因愈之言,足證唐時嫌名之諱,尚未垂爲定制。”唐避嫌諱,雖未成定制,然在醫籍中亦有之,如《太素》丙之作景,即諱昞之嫌名丙也。足可証本穴本作水原,以原爲淵之嫌名,遂改爲泉。《説文·厵部》:“厵(原),水泉本也。”此穴當陰蹻脉起始處,象水之原,故名水原。今作水泉,已約定俗成,不必回改。

    復溜〔1〕者,金也,一名伏白,一名昌陽,在足内踝〔2〕上二寸動脉〔3〕陷者中,足少陰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刺腰痛論》註云:在内踝後〔4〕上二寸動脉。

    〔1〕復溜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以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素問·調經論》等王冰注均同。正抄本、《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及卷三十、《醫心方》卷二均作“復留”。按留與溜通,留與溜又通流。《子午流注説難》:“穴名復溜,以足少陰别入跟中之脉,下歧爲二,後繞大鍾交足太陽,前下行水泉、照海,爲陰蹻奇經之起點,上達交信,亦在内踝上二寸,此别脉也。其太谿正經直上之脉,復從内踝稍後上二寸而溜於此,與出湧泉溜然谷同義,故名其穴曰復溜。”按此説義尚未盡,復與伏通。《左傳·哀公十二年》:“火伏而後蟄者畢。”《中論·曆數》引伏作“復”。又《千金》卷二十九作“伏留”及下文“一名伏白”,亦可証。是復溜者,言脉至此,伏而流也。

    〔2〕踝 此下《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有“後”字,義勝。

    〔3〕動脉 原脱,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參之《靈樞·本輸》文義補。

    〔4〕後 原脱,據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交信〔1〕,在足内踝上二寸,少陰前,太陰後亷〔2〕,筋骨間,陰蹻之郄。刺入四分,留五呼〔3〕,灸三壯。

    〔1〕交信 信,伸也。足内踝上二寸處之筋骨間,有二穴焉,前爲交信,後爲復留,二穴相通,互爲交伸,故名交信。

    〔2〕少陰前,太陰後亷 亷,原脱,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補。本穴雖亦屬足少陰脉,然其爲陰蹻之郄穴,故言位當足少陰之前,足太陰脉之後邊。

    〔3〕五呼 原作“三呼”,據明抄本及《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改。

    築賓〔1〕,陰維之郄,在足内踝上腨〔2〕分中。刺入三分,灸五壯。《刺腰痛論》註云:内踝之後〔3〕。

    〔1〕築賓 《醫經理解·穴名解》:“賓當作臏,膝腨也。築臏在足内踝後上六寸腨分中,言行則腨間築動也。”按此説似屬臆斷。蓋築者,居室也。如《杜工部詩史補遺三·畏人》:“畏人成小築。”賓,客也。此穴既屬於足少陰,又爲陰維之郄穴。少陰者主也,陰維者客也。是陰維之郄,若賓客之居室也。故名築賓。

    〔2〕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耑,又善”四小字音注。

    〔3〕内踝之後 原作“在内踝後”。據明抄本及《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陰谷〔1〕者,水也,在膝〔2〕内輔骨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3〕,按之應手,屈膝而〔4〕得之,足少陰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四分,灸三壯。

    〔1〕陰谷 穴當膝内陰部,處大筋下小筋上,深陷如谷,故名陰谷。

    〔2〕膝 原作“膝下”,詳本經言膝上下者,皆係在膝之直上或直下,如足陽明之梁丘、陰市、伏兔等言膝上;三里、犢鼻等言膝下。本穴言在膝下,於義欠安。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删“下”字。

    〔3〕大筋之下,小筋之上 今指半腱肌腱與半膜肌腱之間。

    〔4〕而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胃足陽明脉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共三十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胃出厲兑〔1〕,厲兑者,金也,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三壯〔2〕。

    〔1〕厲兑 《經穴解·胃經》:“兑者,悦也,爲開口之象。又兑爲口,爲飲食之象,皆合於胃之義,故曰厲兑。”此以厲訓合,以兑訓口,似於義失之迂誕。《醫經理解·穴名解》:“厲兑,在足大指次指端,正足指堅鋭處也。”此説近是。兑,鋭也。厲,利也。如《戰國策·秦策》:“綴甲厲兵。”高誘注:“厲,利也。”

    〔2〕三壯 《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一壯”。詳足部諸井穴,無灸一壯者,故仍依其舊。

    内庭〔1〕者,水也,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足陽明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三分,留二十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留十呼,灸三壯。

    〔1〕内庭 庭,堂前也。《左傳·昭五年》:“攻諸大庫之庭。”孔穎達疏:“庭是堂前地名。”足陽明脉自大指次指端行至此,已達足背前沿,有若内入堂前之地,故名内庭。

    陷谷〔1〕者,木也,在足大指次指外〔2〕間,本節後陷者中,去内庭二寸,足陽明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陷谷 穴處凹陷若谷,故名陷谷。

    〔2〕外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衝陽〔1〕,一名會原,在足趺〔2〕上五寸,骨間動脉上,去陷谷三寸〔3〕,足陽明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衝陽 穴爲足陽明脉氣運行之通道,又處足趺之上屬陽位,故名衝陽。

    〔2〕趺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跗”。義同。《儀禮·士喪禮》:“乃屨,綦結於跗。”鄭玄注:“跗,足上也。”《玉篇·足部》:“跗,方俱切。《儀禮》曰:棊(當作綦)結于跗。跗,足上也。趺,同上。”

    〔3〕三寸 《千金》卷二十九同,校云:“一云二寸。”《西方子灸經》卷三作“一寸”。又云:“一云二寸。”按此穴當第二三蹠骨與楔骨凹陷有動脉應手處是,可不必拘泥於寸數。然作一寸者,疑誤。

    解谿〔1〕者,火也,在衝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二寸五分。《刺瘧論》註云:三寸五分。

    〔1〕解谿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腕上繫鞋帶處,骨解陷中也。”骨解,骨關節分解處,以其分解處凹陷如谿,故名解谿。

    豐隆〔1〕,足陽明絡〔2〕也,在外踝〔3〕上八寸,下亷胻〔4〕外亷〔5〕陷者中,别走太陰者。刺入三分,灸三壯。

    〔1〕豐隆 《太素·十五胳脉》注:“足陽明穀氣隆盛,至此處豐溢出於大胳,故曰豐隆。”《醫脛理解·穴名解》:“言肌肉至此而豐隆也。”按此穴前寸處,上下爲一大虚,有巨虚上、下亷等穴,而此則適當肌肉豐隆處,故當以後説義勝。

    〔2〕足陽明絡 本經卷二第一上云:“足陽明之别,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别走太陰;其别者,循經骨外亷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此言足陽明之脉别走足太陰之脉,故爲足陽明絡。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魯”四小字音注。

    〔4〕胻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又杭”四小字音注。

    〔5〕下亷胻外亷 按本經穴位,下亷在上亷之下三寸,上亷在三里之下三寸,三里又在膝下三寸,正當膝下九寸處。本經卷二第七云:“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膝下九寸處正當踝上七寸,故此言“下亷胻外亷”,與“外踝上八寸”之尺寸不符。而《醫心方》卷二則作“下亷下骭外亷”,與外踝上八寸之數更不合,因疑“下亷下”當爲“下亷上”之誤,若此,則與“外踝上八寸”亦自相符。又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曰下亷在上亷下二寸,此説雖與“外踝上八寸”之數合,但又與《靈樞·本輸》所謂“復下上亷三寸,爲巨虚下亷”之説(《太素·本輸》亦同》)不合。暫難論定,待考。

    巨虚下亷〔1〕,足陽明與小腸合〔2〕,在上亷下三寸〔3〕,足陽明脉氣所發〔4〕,刺入三分〔5〕,灸三壯。

    〔1〕巨虚下亷 脛骨外側上下有一軟槽,狀若大墟,本穴適當下邊,故名巨虚下亷。

    〔2〕足陽明與小腸合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同,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均無。本經卷四第二下云:“大腸合入於巨虚上亷,小腸合入於巨虚下亷。”《靈樞·本輸》云:“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爲合。復下三里三寸,爲巨虚上亷,復下上亷三寸,爲巨虚下亷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脉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此所言大腸、小腸之合,非在本經所屬井、滎、俞、經、合之合穴,而是在胃足陽明經上之合穴,即所謂下合穴。本文即屬於此義。

    〔3〕三寸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二寸”。

    〔4〕足陽明脉氣所發 原脱,此條末原校云:“《氣穴論》註云:足陽明脉氣所發。”今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並删原校。

    〔5〕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五呼”三字。

    條口〔1〕,在下亷上一寸,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八分〔2〕,灸三壯。

    〔1〕條口 穴當上下巨虚條帶之間,空虚若口,故名條口。

    〔2〕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二呼”三字。

    巨虚上亷〔1〕,足陽明與大腸合〔2〕,在三里下三寸,足陽明脉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三壯。《氣穴論》註云:在膝犢鼻下六寸〔4〕。

    〔1〕巨虚上亷 穴當脛骨外側上下軟槽如大墟處之上邊,故名巨虚上亷。

    〔2〕足陽明與大腸合 此即小腸之下合穴。義詳巨虚下亷。

    〔3〕足陽明脉氣所發 原脱,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4〕在膝犢鼻下六寸 膝原脱,據明抄本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寸”下原有“足陽明脉氣所發”七字,今已據補正文,故删。《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刺熱篇》注、《水熱穴》注,上亷在三里下三寸。此云犢鼻下六寸者,蓋三里在犢鼻下三寸,上亷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三里〔1〕者〔2〕,土也,在膝下三寸,胻骨〔3〕外亷,足陽明脉氣所入也,爲合。刺入一寸〔4〕,留七呼,灸三壯。《素問》註曰〔5〕:在膝下三寸〔6〕外亷兩筋間分間。

    〔1〕三里 《素問·鍼解》:“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注:“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里,寸也,穴在膝下三寸,故名三里。

    〔2〕者 原脱,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胻骨 胻,原作“”,《改併四聲篇海·足部》引《奚韻》:“,行兒也。”《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胻”,與胻義同。是,當爲後人抄録時所假。《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作“骭”,《爾雅·釋訓》:“骭痬爲微。”郭璞注:“骭,脚脛。”然本卷今本脛骨無稱骭者,均作“”或“胻”,故據《外臺》及豐隆、犢鼻二穴文例改作“胻”。骨,原脱,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補。

    〔4〕一寸 原作“一寸五分”。據正抄本及《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5〕《素問》註曰 註,原脱,因本校文非《素問》經文,乃王冰注文,故據諸文例補。本文不具篇名者,以王注見於《素問》多篇,故不悉具。

    〔6〕 此下明抄本有“音杭”二小字音注。

    犢鼻〔1〕,在膝臏〔2〕下胻上〔3〕俠解〔4〕大筋〔5〕中,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六分,灸三壯。

    〔1〕犢鼻 膝蓋下具兩膝眼,若牛鼻狀,故名犢鼻。

    〔2〕臏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胻上 指脛骨上端。

    〔4〕解 此指膝蓋骨與脛骨分解處。

    〔5〕大筋 此指髕韌帶。

    梁丘〔1〕,足陽明郄,在膝上二寸兩筋間〔2〕。刺入三分,灸三壯。

    〔1〕梁丘 梁,隄也。《爾雅·釋宫》:“隄謂之梁。”郝懿行注:“按隄本積土防水之名,梁亦爲隄以偃水。故周語曰:川不梁。又曰:十月成梁。”此穴處肌肉豐盛若丘隄,故名梁丘。

    〔2〕兩筋間 原脱,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陰市〔1〕,一名陰鼎,在膝上三寸,伏兔下,若拜而取之〔2〕,足陽明脉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禁不可灸〔3〕。《刺腰痛論》註云:伏兔下陷者中,灸三壯。

    〔1〕陰市 《經穴解·胃經》:“人之股上,膝下最寒者,皆過於此處,乃陰氣之所聚也,故曰陰市。”《醫經理解·穴名解》:“足爲陰,此爲陰之市肆也。”《鍼灸穴名國際標準化手册》:“陰,指寒邪;市,聚散之意。穴能疏散膝部寒邪。”按諸説皆從市作解,義亦相近。然考之足太陰脉之箕門穴云陰市内,則終難合拍,因疑“市”或爲“市”之誤。《説文·市部》:“市,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段玉裁注:“韋部曰:韠,韍也。二字相轉注也。……鄭注《禮》曰:古者佃漁而食之,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獨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又《説文·市部》韍:“俗作紱。”段玉裁注:“按經傳或借黻爲韍,如明堂位注曰:韍或作黻是也。或借芾爲之。如《詩》候人、斯干、采菽是也。或借沛爲之。如《易》豐其沛,一作芾。鄭云,蔽是也。芾與沛,蓋本用古文作市,而後人改之。”郭沫若《師克盪銘考釋》:“市,一般作芾,亦作紱或等,古之蔽膝,今之圍腰。古人以爲命服。”是則市爲蔽前之服。若是則陰市正可以蔽陰,故箕門穴在陰市内,本穴亦或係因位在市之下而得名。

    〔2〕拜而取之 即跪而取之,借其屈膝,以便於取穴。拜,跪也。《荀子·大略》:“平衡曰拜。”郝懿行補注:“今按拜者必跪,拜手,頭至首也,不至地,故曰平衡。”衡,眉上也。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云“不可灸”。《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及《明堂下經》均作“灸三壯”。証之本經卷五第一下云:“陰市禁不可灸。”是言不可灸者,當是古《明堂》文,灸三壯者,或係另一家言。此穴今皆不禁灸。

    伏兔〔1〕,在膝上六寸,起肉〔2〕,足陽明脉氣所發。禁不可灸刺〔3〕。

    〔1〕伏兔 穴處之肌肉隆起,若兔之伏焉,故名伏免。

    〔2〕起肉 此下原有“間”字,義不安,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寒熱雜説》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起肉,隆起之肉,指股直肌之肌腹而言。

    〔3〕禁不可灸刺 原作“刺入五分,禁不可灸”。《太素·寒熱雜説》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陽明脉氣所發。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鍼。”本經卷五第一下亦云:“伏菟禁不可刺……伏菟禁不可灸。”又本穴在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中均無主治,足証本穴原不灸刺,故據《醫心方》改,以存古義。本穴今皆不禁灸刺。

    髀關〔1〕,在膝上伏兔後〔2〕,交分中〔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髀關 髀下明抄本有“音箄,又彼”四小字音注。《釋骨》:“自兩骼而下,在膝以上者,曰髀骨,曰股骨。”以此穴上臨股關節處,故名髀關。

    〔2〕伏兔後 此指股部大肌肉若伏兔者之後,非單指穴名言。

    〔3〕交分中 兩肌肉分相交處,當今縫匠肌與闊筋膜張肌之間。

    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按:“陽維二穴”,本作“陽維四穴”,詳本篇只陽交一穴爲陽維之郄。若作四穴,當有兩雙穴,故作“四穴”者誤,今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膽足少陽脉在股部的十三個雙穴、陽維脉一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膽出於竅陰〔1〕,竅陰者,金也,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少陽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3〕,留三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云:作一呼〔4〕。

    〔1〕竅陰 《經穴解·膽經》:“膽經有二竅陰,一在頭,一在足下。少陽木也,木之井穴,如木之根生於地也,故曰陰。必有竅焉,以爲生木之本,故曰竅陰。井亦竅也,陽不離乎陰,以見陰陽相須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竅陰,在首曰竅陰,以其爲髓空;在足亦曰竅陰,以其爲足井也。”

    〔2〕角 原脱,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4〕《氣穴論》註云:作一呼 《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同。

    俠谿〔1〕者,水也,在足小指次指〔2〕岐骨〔3〕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脉之所溜也,爲滎〔4〕。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俠谿 脉氣行當小指次指夾縫間,其處低陷如谿,故名俠谿。

    〔2〕指 此下原有“二”字,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3〕岐骨 岐,歧也。《釋名·釋道》:“道……二達曰岐旁。物兩爲岐,在邊曰旁。”本經卷二第一上:“膽足少陽之脉……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内出其端。”《靈樞·經脉》及《太素·經脉連環》“岐”均作“歧”。《釋骨》:“小指次指岐出者,曰足小指次指岐骨。”

    〔4〕滎 此下明抄本有“音營”二小字音注。

    地五會〔1〕,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3〕。

    〔1〕地五會 《經穴解·膽經》:“少陽之穴,在足者有五穴,而肝經之太衝穴,有絡横連地五會,如木之有根在地。此穴乃肝經相會之地也,故曰地五會。”《醫經理解·穴名解》:“地五會,五藏之會也。”《鍼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册》:“地在下,指足部。足部膽經穴有五,此穴居其中,爲上下脉氣會合之處。”諸家説解務在求五之實,似難盡義。按五,假借爲午,縱横交也。《説文·五部》:“五,五行也,从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張舜徽約注:“五當以×爲初文,而×又以交午爲本義。實象交錯之形。”《周禮·秋官·壺涿氏》:“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鄭玄注:“故書,橭爲梓,午爲五。”《儀禮·大射》:“度尺爲午。”賈公彦疏:“一從(縱)一横爲午。”足少陽脉之别者,起於跗上,至大指之端,交於足厥陰脉。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縱行與足少陽脉會。此脉亦可謂縱横交會也。此穴處足部低位,應於交會之所,故名地五會。義或屬此。

    〔2〕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等均無。然此下臨泣亦有間字,二穴相距甚近,可証本經是。

    〔3〕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 《外臺》卷三十九作“使人瘦,不出三年死”。本經卷五第一下僅有“使人瘦”三小字注文。正抄本無此十字。

    臨泣〔1〕者,木也,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谿一寸五分,足少陽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二分,留五呼〔2〕,灸三壯。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臨泣。在頭曰臨泣,謂其穴下臨於目也;在足亦曰臨泣,謂其氣上通於目也。”

    〔2〕留五呼 原脱,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丘墟〔1〕,在足外〔2〕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三寸〔3〕。足少陽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丘墟 《説文·丘部》:“虚,大丘也。”段玉裁注;“按虚者,今之墟字。”此穴當外踝前,外踝隆起若大丘焉,故名丘墟。

    〔2〕外 此下原有“亷”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3〕三寸 原作“一寸”,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懸鍾〔1〕,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脉中〔2〕,足三陽絡〔3〕,按之陽明脉絶〔4〕乃取之。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懸鍾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一名絶骨”四字。按本經卷七第五云:“鍼絶骨出其血。”《素問·刺瘧》王冰注謂陽輔穴。《素問·骨空論》云:“外踝上絶骨之端灸之。”楊上善與王冰注均謂陽輔穴。《難經·四十五難》云:“髓會絶骨。”丁德用注亦指陽輔穴。足証古醫經之絶骨,當陽輔穴處。《千金》之説,疑有誤。然後世多有沿襲此説,以絶骨爲懸鍾之别名者,待考。《醫經理解·穴名解》:“謂尖骨下外踝形如懸鍾也。”《鍼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册》:“穴當外踝上,是古時小兒懸掛脚鈴處。”按此穴義難詳,姑存二注。

    〔2〕動脉中 原作“動者脉中”,正抄本同。明抄本作“動者中”,者下原校云:“一作脉。”《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動者中”。宋刊《千金》、《醫心方》卷二均作“動者”。按本卷穴位處有動脉者,皆稱動脉,不稱動者,特别如俠白、陰亷穴,均謂“動脉中”。是本文原衍“者”字,他本作“動者”,亦誤。今據明抄本原校、《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删改。

    〔3〕足三陽絡 《外臺》卷三十九作“足三陽大絡”。《經穴解·膽經》:“足三陽從上下者,將胸而至于足,至此穴,皆有絡以相通。故曰三陽之大絡。”

    〔4〕按之陽明脉絶 《經穴解·膽經》:“惟有絡以相通,故按此穴,則足上跗陽之脉絶,乃其紀也。如不絶,再於上下求之。其動脉甚細,須細求之方得。”按此指按於腓骨之前,足陽明跗上之脉可絶。

    陽輔〔1〕者,火也,在足外踝上四寸,氣穴論註無四寸二字〔2〕。輔骨前,絶骨〔3〕端,如前三分所〔4〕,去丘墟七寸〔5〕,足少陽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輔 《醫經理解·穴名解》:“陽輔,外輔骨也。”穴當輔骨前,外側屬陽,故名陽輔。

    〔2〕氣穴論註無四寸二字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亦均無“四寸”二字。

    〔3〕絶骨 《太素·經脉連環》注:“絶骨,窮也。”《釋骨》:“外踝上細而短附者曰絶骨。”因腓骨此處較凹陷,從外踝向上推按,至此有似絶盡,故名絶骨。

    〔4〕所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補。正抄本亦有“所”字,錯於上文“絶骨”之下。今據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許”字,義同。

    〔5〕去丘墟七寸 按此與上文“外踝上四寸”之數不符,外踝上四寸,約當丘墟上五寸處。且去丘墟七寸處,亦非絶骨之端。故疑“七”爲“五”之誤。

    按:

    本穴原在外丘之後,《外臺》、宋刊《千金》、《千金翼》均同。然外丘在外踝上七寸,而本穴即使按“去丘墟七寸”之數約之,則約當外踝上五寸,若按經穴一般排列順序,亦當在外丘之前,此其一也;本穴特有一自然標志“絶骨之端”,若諸書對絶骨之解不誤,則絶骨適當踝上四寸處,如此則去丘墟七寸之數不可從,此其二也;丘墟上七寸處,似摸不到骨的特殊標志絶骨之端,此其三也;又《素問·骨空論》言少陽之絡,在外上五寸。王冰注云:“五寸(按原誤作三寸)一云四寸,《中誥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此所謂外踝上四寸無穴,乃無少陽絡穴,非言此處無穴,故不可據此以否定陽輔在外踝上四寸之説,此其四也。故仍從本經“踝上四寸”説,將本穴前移。

    光明〔1〕,足少陽絡〔2〕,在足外踝上五寸,别走厥陰者。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骨空論》註云:刺入七分,留十呼〔3〕。

    〔1〕光明 《太素·十五胳脉》注:“光明,即眼也。少陽、厥陰主眼,故少陽胳得其名也。”

    〔2〕足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少陽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上五寸,别走厥陰,並經下絡足跗。”此言足少陽之脉别走足厥陰之脉,故爲足少陽之絡。

    〔3〕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亦作“留十呼”。

    外丘〔1〕,足少陽郄,少陽所生〔2〕,在足外〔3〕踝上七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外丘 穴在陽交之外,此處肌肉隆起如丘,故名外丘。

    〔2〕少陽所生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按本卷其他十一脉之郄穴,均無此字樣,且四字文義亦難安,疑爲後人注文,混作正文。

    〔3〕足外 足,原脱,據《銅人》卷五及本篇前後文例補。外,原作“内”,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陽交〔1〕,一名别陽,一名足窌,陽維之郄〔2〕,在足〔3〕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4〕。刺入六分,留七呼〔5〕,灸三壯。

    〔1〕陽交 此穴斜屬三陽分肉間,與足三陽脉曲屈交會,故名陽交。

    〔2〕陽維之郄 此穴既屬足少陽脉,又爲陽維脉所行處,故爲陽維郄。

    〔3〕足 原脱,據《銅人》卷五及此前“外丘”等文例補。

    〔4〕斜屬三陽分肉間 《經穴彙解》卷五:“按陽明經下亷,本經外丘,太陽經飛揚,共踝上七寸,是三陽之分肉也。”《經穴纂要》:“營升按:三陽,異本三作二。二陽,足陽明胃經,足太陽膀胱經也。胃經行前……膀胱經行後……此膽經行前後兩經分肉之間。”按此文所謂斜屬,則非指直行處也,義指此穴處,横斜連屬足三陽脉之分肉間。

    〔5〕留七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陽陵泉〔1〕者,土也,在膝下一寸〔2〕,〔3〕外亷陷者中,足少〔4〕陽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六分,留十呼〔5〕,灸三壯。

    〔1〕陽陵泉 下肢外側屬陽,穴旁骨隆起若陵壯,穴處深陷若泉,故名陽陵泉。

    〔2〕膝下一寸 此指膝蓋前緣下一寸處,非自膝蓋正中折算尺度。

    〔3〕 《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4〕少 原作“小”,據明抄本、正抄本、《銅人》卷五改。

    〔5〕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三字。

    陽關〔1〕,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2〕外陷者中。刺入五分,禁不可灸〔3〕。

    〔1〕陽關 《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云:“一本云關陵。”穴在下肢外側,爲足少陽脉關要處,故名陽關。

    〔2〕犢鼻 此指若牛鼻狀之膝蓋骨而言,非指足陽明脉之犢鼻穴。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作“不宜灸”。《銅人》卷五作“不可灸”。《醫心方》卷二作“灸五壯”。詳本經卷五第一下、《千金》卷二十九灸禁忌法均云“陽關禁不可灸”。可証此當屬古《明堂》文。

    中瀆〔1〕,在髀〔2〕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足少陽脉氣所發也。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五壯。

    〔1〕中瀆 瀆,原作“犢”,據目録、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等改。瀆,溝瀆也。以穴處喻脉氣運行於股外分肉中之溝瀆,故名中瀆。

    〔2〕髀 此下原有“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删。

    〔3〕留七呼 《醫心方》卷五無此三字。

    環跳〔1〕,在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2〕,足少陽脉氣所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3〕,灸五壯〔4〕。《氣穴論》註云: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脉之會,灸三壯。

    〔1〕環跳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氣府》注,《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均作“環銚”。詳諸取聲於“兆”之字,多可相假,跳,亦“銚”之假借。往者皆從環跳作解,義難安。蓋環者,環繞也,引伸爲圓形。《説文·金部》:“銚,器也。”段玉裁注:“今煮物瓦器,謂之銚子。”此言穴在髀樞中,髀樞骨圓而深,其形如銚,故名環銚。

    〔2〕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本卷諸穴,一般不載取穴方法,此或爲後人注文之混入者。

    〔3〕二十呼 正抄本作“二呼”,疑誤。

    〔4〕五壯 原作“五十壯”。《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三壯”。《醫心方》卷二作“十壯”。按本卷三百餘腧穴,除個别如曲垣灸十壯者外,灸七壯者,亦在少數。而本文言灸五十壯,似不合古制。今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改。

    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按:“三十六”,原作“三十四”,據明抄本及本篇實有穴數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膀胱足太陽脉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陽蹻脉三個雙穴,共三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膀胱出於至陰〔1〕,至陰者,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太陽脉之所出也,爲井。刺入一分〔3〕,留五呼,灸三壯〔4〕。

    〔1〕至陰 《經穴解·膀胱經》:“以其在最下也,故曰至陰;以其將傳於少陰經也,亦曰至陰。”《醫經理解·經穴解》:“至陰,在足小指外側端,指之小,陽之盡,故謂至陰也。”二説互見,其義則善。

    〔2〕角 原脱。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通谷〔1〕者,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脉之所溜也,爲滎。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壯〔2〕。

    〔1〕通谷 穴當脉氣運行之通道,其處凹陷若谷,故名通谷。

    〔2〕灸三壯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束骨〔1〕者,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脉之所注也,爲俞。刺入三分,留三呼〔2〕,灸三壯。《氣穴論》註云:本節後,赤白肉際〔3〕。

    〔1〕束骨 《釋骨》:“京骨之前,當小指本節後者,曰束骨。”此穴正當束骨處,因骨而得名。

    〔2〕留三呼 原脱,據《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氣穴論》……赤白肉際 《素問·刺腰痛》同。據此下京骨穴文例及《素問》王冰注,疑本經脱“赤白肉際”四字。

    京骨〔1〕,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2〕,足太陽脉之所過也,爲原。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骨 足外側大骨曰京骨。今指第五蹠骨粗隆。此穴正當此大骨下,因骨而得名。京,大也。

    〔2〕按而得之 《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四字。按此四字在此亦無義,疑錯簡文。

    金門〔1〕,一名關梁〔2〕,足〔3〕太陽郄,在〔4〕足外踝下,陽維之所别屬也〔5〕,刺入三分,灸三壯。

    〔1〕金門 《經穴解·膀胱經》認爲太陽本爲寒水,寒水生長於申,故有申脉之名,申脉下穴名金門者,有金水相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云:“金者,水所從出。金門……是寒水所生之門也。”或者以爲金爲珍重之義,也有的以爲申支屬金,申時氣血流注於此等。按以上諸説,似難盡義。金與噤通。《荀子·正論》:“金舌弊口。”楊倞注:“金,或讀爲噤。”《文選·潘岳·西征賦》:“有噤門而莫啟。”李善注:“噤亦閉也。”是噤猶有禁義。又《釋名·釋天》:“金,禁也。氣剛毅能禁制物也。”此穴既爲足太陽郄,又爲陽維之别屬,其脉氣能禁制諸陽脉。穴當骰骨外側,凹陷若門户焉。故名金門。

    〔2〕一名關梁 原在“外踝下”下,《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卷二十九亦同,惟下後有“陷中”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在“郄”下。今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及一般文例移此。

    〔3〕足 此前原有“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4〕在 此前原有“一空”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5〕陽維之所别屬也 《銅人》卷五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七字。按《難經·二十八難》云:“陽維起於諸陽會也。”滑壽注:“陽維所發,别於金門。”加藤宗博注:“陽維起於諸陽之會,其脉發於足太陽金門穴。”若按此説,則此文亦應屬古義。

    申脉〔1〕,陽蹻所生也〔2〕,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刺腰痛論》註云:外踝下五分。

    〔1〕申脉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標爲巨陽,本爲寒水。故曰在上則爲陽,在下則爲水。水之長生在申,此穴在足踝之下,以申脉名之,言其水所生之源也。”《醫經理解·穴名解》:“申,伸也。申脉在足外踝下五分,爲陽蹻脉所生,陽蹻自足上行,故謂脉之申而上者也。”今從後説。此脉前行至金門有所禁,此行至申脉氣乃伸,故名。

    〔2〕陽蹻所生也 《難經·二十八難》:“陽蹻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滑壽注:“陽蹻脉,起於足跟中申脉穴,循外蹻而行。”此説與本文義同。

    〔3〕甲 此後原有“許”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删。

    〔4〕三分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六分”。

    〔5〕六呼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十呼”。

    按:

    申脉原列金門之前。詳本經卷五第三云:“邪客於足陽蹻之脉……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太素·量繆刺》注及《素問·繆刺論》注均指爲申脉穴。《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云申脉“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是五分與半寸,兩相互証。既在外踝下五分,則金門雖亦在外踝下,但不能再居申脉之上,必在申脉之下。既在申脉之下,按本經腧穴排列次序,知二穴互易,今爲改正。

    僕參〔1〕,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2〕,足太陽、陽蹻之會〔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6〕。

    〔1〕僕參 《經穴解·膀胱經》:“主在前而僕在後,僕之所視,主之跟脚也,故曰僕參。猶立則見其參於前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僕者,卑稱也。僕參,言立於下以參乘者也。”按此説亦頗爲費解,疑僕爲仆之假。仆,仆伏也。仆伏參拜時穴處較顯,或屬此義。

    〔2〕拱足得之 拱,明抄本作“鞏”。拱訓固時,與鞏通,然在此義不通。《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一百均同。《醫心方》卷二作“供足得之”。《素問·刺腰痛》無此四字。按拱、鞏、供古韻東部,與弓音近,疑拱足者,弓足也。弓,彎曲也。或言足向上曲屈則穴易得。

    〔3〕足太陽、陽蹻之會 原作“足太陽脉之所行也,爲經”,與此後崑崙穴文重。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足太陽、陽蹻二脉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太陽、陽蹻脉所會”。今據明抄本等改。

    〔4〕三分 原作“五分”,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5〕六呼 原作“十呼”,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原有“《刺腰痛論》註云:陷者中,細脉動應手”十四字校文,爲此下崑崙穴校文,誤錯於此,且明抄本亦無,今移崑崙下。又明抄本有“《素問·刺腰痛》註云:留七呼”十字校文。

    崑崙〔1〕者〔2〕,火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3〕,足太陽脉之所行也,爲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註云:陷者中,細脉動應手〔4〕。

    〔1〕崑崙 《説文·丘部》:“虚,大丘也,昆侖丘謂之崐崘虚。”段玉裁注:“昆侖丘,丘之至大者也。……按虚者,今之墟字,猶昆侖,今之崐崘字也。”此以崑崙比之大丘。本穴亦以外踝大骨比之崑崙,穴在外踝大骨之後跟骨上,因以得名。

    〔2〕者 原脱,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中 此下原有“細脉動應手”五字,《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均同。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且明抄本此條末有此校文,可証本無此正文,今據删。

    〔4〕《素問·刺腰痛論》……細脉動應手 此校文原錯於前僕參穴下,今據明抄本移此。

    付陽〔1〕,陽蹻之郄〔2〕,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3〕,筋骨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註作附〔4〕陽。

    〔1〕付陽 原作“跗陽”,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均作“附陽”。付與附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釋文》:“馬本作附。”本文當從附義,附,合也。《史記·張儀傳》:“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本穴既屬足太陽,又爲陽蹻郄,是兩陽相附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兩陽脉之相附而行者也。”

    〔2〕陽蹻之郄 本穴既屬足太陽,又有陽蹻脉附合於此,且爲陽蹻脉之重要孔穴,故爲陽蹻之郄。

    〔3〕太陽前,少陽後 陽蹻脉雖在本穴處附合於足太陽脉,但亦有其自行路綫。本文即指該脉運行路綫在足太陽脉之前,足少陽脉之後。

    〔4〕附 原作“付”,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飛揚〔1〕,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2〕,别走少陰者。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飛揚 《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均作“飛陽”。陽與揚通,《詩經·小雅·正月》:“燎之方揚。”《漢書·谷永傳》引作“陽”。楊上善注:“此太陽胳别走少陰經,迅疾如飛,故曰飛陽也。”此穴爲足太陽之别絡,其别走少陰之脉,自此飛揚而去,故名飛揚。

    〔2〕足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云:“足太陽之别,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别走少陰。”此言足太陽脉,别走足少陰,故爲足太陽絡。

    〔3〕分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留十呼”三字。

    承山〔1〕,一名魚腹〔2〕,一名肉柱,在兑腨腸〔3〕下分肉間陷者中。刺入七分,灸五壯〔4〕。

    〔1〕承山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在腿肚之下,上視腿肚隆起,而高有山之象,又有下垂之相,故曰承山。”

    〔2〕腹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腸山”四字。《千金》卷二十九作“一名傷山”,傷當爲“腸”之誤。疑本經或有脱文。

    〔3〕兑腨腸 腨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兑,鋭也。《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正作“鋭”。《説文·肉部》:“腓,脛腨也。”段玉裁注:“咸,六二,咸其腓。鄭曰:腓膞腸也。按諸書或言膞腸,或言腓腸,謂脛骨後之肉也。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説文·肉部》:“腨,腓腸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五:“兩膞。又作腨,同。時耎反。《説文》:腨,腓腸也。腓音肥。江南言腓腸,中國言腨腸,或言脚腨也。”又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文字集略》云:脛之腹也。《説文》:足腓腸也。或作、踹、膞,四形並同。今從肉。”兑腨腸,俗云腿肚下鋭端處。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承筋〔1〕,一名腨腸,一名直腸〔2〕,在腨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脉氣所發。禁不可刺,灸三壯。《刺腰痛論》註云:在腨〔3〕中央如外〔4〕。

    〔1〕承筋 《經穴解·膀胱經》:“膝後有大筋兩條,下膝合於腨腸之中,而此穴承之,故曰承筋。”

    〔2〕直腸 直,之假借,《廣韻·職韻》:“,肥腸。”《説文解字注》:“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是直腸即腸,腸即肥腸,肥腸即腓腸也。

    〔3〕腨 原作“臑”,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4〕如外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合陽〔1〕,在膕〔2〕約文〔3〕中央下二寸。刺入六分,灸五壯。

    〔1〕合陽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直行之支别者,旁行過髀樞之支别者,俱合於委中,過膝之後而下行,故曰合陽,以太陽兩脉合而得名也。”

    〔2〕膕 原作“膝”,在此義不甚確,此下委中穴言此部位則稱膕,於義爲是。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等,亦均作“膝”,足証其誤也久矣,今據委中穴文例改。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無“文”字。然下文委中穴仍稱約文,且《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亦均作“約文”。約文者,指膕中央之大横文也。故當以本經爲是。

    委中〔1〕者,土也,在〔2〕膕中央約文中動脉,足太陽脉之所入也,爲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骨空論》註云:膕〔3〕謂膝解之後,曲脚之中,背而取之〔4〕。《刺腰痛論》註云:在足膝後屈處。

    〔1〕委中 《醫經理解·穴名解》:“委中……正當足膝委折之中也。”諸解多以委訓委折、委屈之義,似是而實非也。委,水流聚合處也。《禮記·學記》:“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鄭玄注:“委,流所聚也。”足太陽脉自巔下項至肩膊内,分爲兩支,下行至膕中相合,正象水脉之聚合,此穴適當膕中央,故名委中。

    〔2〕在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刺腰痛》、《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有“足膝後屈處”五字。

    〔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或”二小字音注。

    〔4〕《素問·骨空論》……背而取之 本文是王冰對經文“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的解釋,並非委中穴部位原文的直接引用。王冰在《素問》注中引用委中處有近十次,而本注特異者,蓋由乎此。

    委陽〔1〕,三焦下輔俞也〔2〕,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3〕,出於膕中外亷兩筋間,扶承下六寸〔4〕,此足太陽之别絡也〔5〕。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屈身而取之〔6〕。

    〔1〕委陽 此穴當委中之外側,亦即陽面,故名委陽。

    〔2〕三焦下輔俞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靈樞·本輸》:“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明乎此,則知委陽之所以爲三焦下輔俞之義。

    〔3〕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作“太陽之後”,不若前文義勝。《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十字。委陽穴在足太陽支脉綫上,此言其位,當足太陽直行脉之前,足少陽直行脉之後。

    〔4〕扶承下六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唯《外臺》、《銅人》作“承扶”,義亦同。《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五字。又《素問·刺腰痛》云:“衡絡之脉,令人腰痛,……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爲二痏出血。”王冰注:“衡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横相當也。……二穴各去臀下横文同身寸之六寸。”本篇承扶穴云在尻臀下股陰上約文中,可証王冰此注,言殷門、委陽二穴,均當在扶承下六寸。諸説雖盡同,但與上文“膕中外亷兩筋間”之穴位,大相逕庭,故《醫學綱目》卷八云:“考諸尺寸,則承扶下至其穴,正得一尺六寸,故愚斷然謂《甲乙》脱去一尺二字,無疑也。”若據本經卷二第七所謂“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之數度之,則承扶下至委陽,實未及一尺六寸,故《綱目》之説難從。是則“扶承下六寸”説,疑有誤。宋刊《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無“六寸”二字,於義爲勝。

    〔5〕足太陽之别絡也 《靈樞·本輸》:“三焦下腧,在於足太陽(按原作“大指”,據《太素·本輸》改)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亷,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即此義也。

    〔6〕屈身而取之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身,明抄本、《素問·痺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作“伸”。按本經文例,此文似應在“六寸”之下。

    浮郄〔1〕,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浮郄 浮,順流也,《尚書·禹貢》:“浮於濟漯。”孔安國傳:“順流曰浮。”郄,竅隙也。本經支脉脉氣經此順流而下,過委陽則折轉而内合於委中,故名浮郄。

    〔2〕屈膝得之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展膝得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展足得之”。

    殷門〔1〕,在肉郄下〔2〕六寸。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殷門 殷,豐盛、廣大之義。穴處肌肉豐盛,脉域廣大,又爲脉氣運行之門户,故名殷門。

    〔2〕在肉郄下 肉郄,承扶之别名。《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去臀下横文”。臀下横文,正承扶穴處。二説義同。

    承扶〔1〕,一名肉郄,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上〔2〕約文〔3〕中。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1〕承扶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同。明抄本、宋刊《外臺》、《醫心方》卷二均作“扶承”。本經卷九第八、第九、第十二俞穴主治亦皆作“扶承”。《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亦均作“扶承”,而《千金》卷三十則承扶、扶承兩見。是此名古已混矣。今已俗成,義亦不悖,不改。《醫心方》注云:“扶承其身。”《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乃承身部而相扶也。”

    〔2〕上 此上原有“腫”字,明抄本、正抄本均作“衝”字。《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據删。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作“衝文”,《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一云作“横文”,《醫心方》卷二作“衡文”。作衝、衡者,當係横之誤。約文,指臀下横紋也。

    欲令灸發者,灸履〔1〕音徧〔2〕。熨之,三日即發〔3〕。

    〔1〕(biǎn扁) 原作“”,正抄本同,字書無此字。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引本經改。《外臺》卷十九及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等引本經均作“底”。《廣雅·釋噐》:謂之。”王念孫疏證:“《玉篇》,履底也。,也。《集韻》引《字林》云,刺履底也。”足証乃履底,文異而義同。

    〔2〕音徧 明抄本脱“徧”字。

    〔3〕欲令灸發者……三日即發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故履底熨之,三日即發也”。而卷三十九引本經又作“灸則不發者,灸故履底令熱好熨之,三日即發也”。《醫心方》卷二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熨之,三日即發也”。《聖惠方》卷一百引本經作“灸瘡不發者,用故履底令熱熨之,三日即發”。《資生經》卷二引本經與《聖惠方》同,唯令上有“灸”字。諸書所引,文雖不同,而義無大異。似以《醫心方》引文較明。然“灸不發”,似應作“灸瘡不發”。履底,疑是之注文而互混。故言不言履底,言履底而不言。

    按: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云:“用灸補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灸寫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今本《甲乙》已無此文,疑系原引《明堂》舊文,唐以後奪矣。
上一页目录下一章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