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是人类的缺陷,我倒是乐于一辈子这么坚持。”
韦尼克站起身,从衣帽钩上取下帽子戴上,他脱去帽子向我致意,然后又将它挂在钩子上,又坐了下来。“善与美万岁!”他说道,“我的观点就是这样。现在请您出去,晚上查房的时间到了。”
“您可以不把安眠药发给热纳维耶芙·特霍芬吗?”我问道。
“我可以这么做,可是这于她无益。”
“为什么您今天一会儿也不让她安静?”
“我给她安静。我也要发给她一份安眠药。”他对我眨眨眼睛,“您今天做得比整整一组医生还要出色。非常感谢。”
我茫然地瞅着他。他的任务见鬼去吧,我想,他的白兰地见鬼去吧!他那些神一般的言辞见鬼去吧!“一种药性很强的安眠药。”我说道。
“现有最好的。您到过东方吗?到过中国吗?”
“我怎么会到中国?”
“我到过那里,”韦尼克说道,“在战前。在洪水泛滥和饥荒的时候。”
“是的,”我说道,“我可以想象得出,您现在要说什么,我不愿意听。关于这一方面,我读得够多了。您立即到热纳维耶芙·特霍芬那里去吗?头一个找她?”
“是的。我要让她休息。”韦尼克微微一笑,“为此我现在得稍许打扰一下她的母亲。”
“奥托,你想要什么?”我问道,“我今天没有兴趣讨论颂诗的韵律!你去找爱德华吧!”
我们坐在诗人俱乐部的房间里。我到这儿来的目的是排遣一下,避免去想伊莎贝尔。但是这里的一切突然使我感到厌恶。讨论韵律有何目的?世界充满恐惧和鲜血。我知道,这不过是狗屎不如的结论,何况这结论还是错的————但是我讨厌自己长时间参与逢场作戏的无聊的闲谈。“那么,发生了什么事?”我问道。
奥托像一只用黄油牛奶喂养起来的猫头鹰盯着我。“我到过那里,”他带着责备的口吻说道,“又去了一次。你们先是把人赶到那里去,然后不闻不问!”
“生活总是这样。你去过哪里?”
“铁路街。逛妓院。”
“有什么新闻?”我心不在焉地问,“我们大家一起去,给你付了钱,而你却临阵脱逃。难道我们为此得给你竖个雕像吗?”
“我又去过一次,”奥托说道,“自己一个人去的。请你注意听。”
“什么时候?”
“在去红磨坊夜总会那一晚上以后。”
“好,还有呢?”我兴趣索然地说,“你又在生活的事实面前溜之大吉?”
“不,”奥托声明,“这次没有。”
“佩服!是铁马吗?”
巴姆布斯脸色泛红。“这可无所谓。”
“好的,”我说道,“那么你为什么谈它呢?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经历。世界上相当多的人和女人睡觉。”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后果。”
“怎样的后果?我相信铁马没有病。特别在开始时,总会往这方面想的。”
奥托做出一副难受的面孔。“我的意思不是这样!我为什么这么做,你完全可以想象。我的两组诗进展很好,特别是那首《穿着鲜红服装的女人》,但是我想,我需要有更多的灵感。我想在回乡下以前把那组诗完成。因此我又到铁路街去了一趟。这一次顺顺当当。你可知道,自那以后,什么也没做,一点也没有!没写过一行。好像是切断了!真是事与愿违。”
虽然我没有这样的心情,可我还是笑了。“这可是艺术家倒了大霉啰!”
“你说得挺轻松,”巴姆布斯激动地对我说,“但是我坐在那里!十四行诗写完第十一行,行行无可挑剔,可在写第十二行时发生不幸!根本写得不行!失去幻想!结束了!完了!”
“这是心满意足之后的诅咒,”洪格尔曼说,他已经凑了过来,对这事情似乎已经有所了解,“人满足了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饿汉梦想痛痛快快吃一顿。饱汉对这感到厌烦。”
“饱汉又会再饿的,他又会做梦的。”我反驳道。
“你才这样,不是奥托,”洪格尔曼得意忘形地说,“你这个人不多愁善感,是个正常人,而奥托感情丰富。奥托原来的变态心理被另一种变态心理所替代。别笑,他的作家生涯也许到此寿终正寝。倘若允许我说,那次在妓院就是一次下葬。”
“我感到空虚,”奥托颓丧地说,“从来没有过这么空虚。我把自己毁了。我的梦幻在哪里?满足是渴望的敌人。我应该早知道呀!”
“可以写点这方面的东西。”我说道。
“这主意挺不错!”洪格尔曼抽出他的笔记本,“我早就有这想法。可这对奥托毫不合适。他在这方面的风格还不够成熟。”
“他可以写成挽歌。或者是哀歌。宇宙性的悲哀,星球滴下金色的眼泪,上帝本人在抽泣,因为他把世界搞得这么糟,秋风用竖琴奏起安魂曲。”
洪格尔曼热心地写着。“多么巧合,”他插进来说,“一星期以前我也说过这样的话,几乎只字不差。我的太太可以做证。”
奥托耳朵略微竖起听着。“再说我还害怕染上什么病,”他说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看出来?”
“得淋病三天,梅毒四星期。”洪格尔曼这个有妇之夫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不会染上什么病的,”我说道,“十四行诗不害梅毒。但是你可以充分利用这情绪。马上改变方向!如果你不作诗赞成,可以作诗反对!可以用辛辣的控诉来代替歌颂穿着鲜红色和紫色服装的女人的赞美诗。脓从星球上滴下,约伯躺在脓疮里,或许他是第一个梅毒患者。在宇宙的碎块上,爱情有两副面孔,一副面孔上甜蜜地微笑,另一副上有个啃坏的鼻子。”
我看到洪格尔曼再次写着。“一星期前你也把这些讲给你太太听吗?”我问道。
他容光焕发地点点头。
“那么为什么你还要记下来?”
“因为我又忘了。小事情我常忘。”
“你们取笑我倒快活,”巴姆布斯委屈地说,“我可不能作诗反对什么,我是个赞美诗人。”
“写篇赞美诗反对。”
“赞美诗只能赞美什么,”奥托教训我说,“不能反对什么。”
“那么就写赞美诗歌颂道德、纯洁、寂寞和修道士的生活,现有的‘自我’沉没到最近和最远的时期中去。”
奥托像一只猎狗歪着头倾听了一会儿。“我已经这样做过,”他垂头丧气地说,“这不完全是我的特性。”
“你的特性见鬼去吧!不要过分要求!”
我站起来,走到隔壁房间。瓦伦丁·布施坐在那里。“来,”他说,“和我一起喝瓶约翰尼斯贝格的葡萄酒。这会把爱德华气坏的。”
“我今天不想气人。”我答道,继续走去。
我走到街上时,奥托·巴姆布斯已经在那里站着,痛苦地凝视装饰瓦尔哈拉进口处的石膏金发女郎。“这样的事。”他茫然地说道。
“别哭,”我说,目的在于摆脱他的纠缠,“你显然属于很早结束作诗生涯的克莱斯特、毕尔格、兰波、毕希纳————诗人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个行列,因此别把那事情放在心里。”
“可他们死得也早!”
“你愿意,也可以这样。兰波在停止写作以后还活了许多年。他在埃塞俄比亚当了冒险家。不错吧?”
奥托像一头三条腿的鹿看着我。然后又凝视那石膏金发女郎肥厚的臀部和高高隆起的乳房。“你听着,”我不耐烦地说,“写一组诗《圣者安东尼乌斯的诱惑》!性欲和断念,两者你皆有之,还有一大堆别的什么。”
奥托脸上有了生气。紧接着这张脸像一头怀有官能欲念的星宿羊那样尽可能全神贯注。德国文学一瞬间似乎又得救了,因为我对他来说,已经明显地变得无所谓了。他心不在焉地向我挥手示意,加快脚步顺着街道走下去,朝家乡的写字台而去。我忌妒地目送着他。
办公室漆黑宁静。我打开电灯,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里森费尔德已动身。你今晚无公事。请你利用这时间弄好纽扣,修剪指甲,清醒一下头脑并为皇帝和帝国祷告。上士和普通的人克罗尔留条。谁睡觉,也是犯罪,又及。”
我朝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钢琴龇着白牙迎着我。死人的书籍从四面墙上冷冰冰地凝视着。我向街道对面弹去一串七和弦。莉萨的窗子打了开来。她站在炽热的灯前,身穿一件晨衣,衣服敞开着,手里高高举着一把车轮状的花束。“里森费尔德送的,”她沙哑地喊着,“真是个白痴!你需要这种菜吗?”
我摇摇头。我若是拿了,伊莎贝尔会以为她的敌人用这种手段来达到某种卑劣的目的,而我好久没见到格尔达,她也会认定这么做是错的。此外,什么人我都不理会。
“真的不要?”莉萨问道。
“真的不要。”
“不幸的人呀!但是你得快活起来!我相信你会长大成人的!”
“什么时候算是长大成人?”
莉萨考虑片刻。“到了想自己要多于想别人的时候。”然后她沙哑地喊着,砰的一声关上窗子。
我又弹去第二串七和弦,这一次声音减弱,只出了窗子。这回钢琴声没有明显的效果。我把钢琴关上,又从楼梯走下去。我看到维尔克那里还亮着灯。我朝他那里走去。“双胞胎的事结果怎样?”我问道。
“好极了。那位母亲胜利了。双胞胎用双人棺材安葬了。当然是在市立公墓,不是在天主教公墓。真滑稽,那位母亲起先在天主教公墓买了一块墓地。本来,她应该知道在那里是行不通的,因为双胞胎之中有一个是信新教的。现在她手头还有头一次买的墓地。”
“在天主教的公墓里吗?”
“当然啰。这块墓地好极了,是块沙土地,地势高,干燥。占有这块墓地,她可以感到高兴了!”
“为什么?给她自己和她丈夫用吗?现在由于双胞胎的缘故,她死后也想安葬在市立公墓上。”
“作为资产,”维尔克说道,他对我的迟钝感到不耐烦,“一块墓地在今天来说是第一流的投资,这是尽人皆知的!如果她现在想出售,可以赚几百万马克。实物总是发狂似的上涨!”
“说得对。我有一会儿工夫把这给忘了。为什么您还在这儿?”
维尔克指着一口棺材。“给银行家维尔纳做的。死于脑溢血。纯银、最优质的木材、真丝、加班费,用多少算多少。帮我一点忙行吗?库尔特·巴赫不在这儿。您明天一大早可以卖块墓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知道。维尔纳是在下班以后死的。”
“今天不行。我累死了。您将近午夜时可以到红磨坊夜总会去,一点以后回来继续干活。这样,鬼魂时辰的问题就解决了。”
维尔克思索着。“主意不坏,”他说,“可是我到那里去要不要一套晚礼服?”
“根本用不着。”
维尔克摇摇头。“尽管如此,不行!一个钟头所花的钱要比我整夜赚的钱还要多。可是我可以到小酒馆去。”他感激地瞧着我,“请您把维尔纳的住址记下来。”他随后说道。
我把住址写下来。奇怪,我想,今晚已经有两个人听了我的建议。只是对我本人,我还不知如何是好。“真滑稽,您对鬼魂那么害怕,”我说道,“亏您还是个温和的自由思想家。”
“只有白天才是,而不是晚上。谁晚上还当自由思想家?”
我朝着下面库尔特·巴赫的房间做了个手势。维尔克示意不同意。“年轻时当个自由思想家容易。但是我这样的年纪,加上得了疝气,还有个硬结的肺病病灶。”
“您换个地点吧!教会喜欢愿意悔改的罪人。”
维尔克耸耸肩膀。“我的自尊心往哪里放?”
我笑了。“夜里您没有自尊心,不是吗?”
“谁在夜里有自尊心?您有吗?”
“不。但或许巡夜的人有,或是夜里烤面包的面包师。您一定要有自尊心吗?”
“当然。我也是一个人。只有动物和自杀者没有自尊心。这种矛盾,也是一种痛苦!无论如何,我今天夜里去布卢默饭店。那里的啤酒好极了。”
我迈着步子回来,走过黑漆漆的院子。方尖碑前闪着淡光。那是莉萨的花束。她去红磨坊以前,把它放在那里。我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捡起来。我没有过多担心克诺普夫会亵渎它。我把它拿到我的房间里,插在我从办公室里拿上来的一个淡橙色的坛里。整个房间立即飘逸着花香。如今我伴着散发泥土和公墓气味的棕色、黄色和白色的菊花一起坐着,仿佛我要埋葬人似的!可我不是真的已经葬了点什么吗?
午夜时分,我忍受不住花的香味。我看见维尔克到小酒馆去度过鬼魂的时辰。我拿起花束,把它带到他的工场去。门敞开着,灯还亮着,这个怕鬼的人回来时就不至于害怕了。一瓶啤酒竖放在巨人棺材上。我把这瓶啤酒一饮而尽,将玻璃杯和酒瓶放在窗台上,打开窗子,以便造成假象,仿佛有个鬼魂曾经口渴似的。然后我把菊花从窗口直撒到银行家维尔纳那口已经完成一半的棺材上,在末端放一把毫无价值的千元马克钞票。叫维尔克在上面做首诗才好!若是维尔纳的棺材因此而完不成,那也并不是什么不幸————银行家已经用通货膨胀的钱使数十个小业主丧失了他们少得可怜的财产。